
(新加坡訊) 不滿被指偷竊手機,57歲男子在淡濱尼一家咖啡店,用刀多次捅友人。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沙林前天(17日)在庭上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偷竊罪,案件將在9月15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和友人莫哈末阿法迪今年6月13日在淡濱尼巴士轉換站碰到對方。兩人聊天時,阿法迪將手機放在長椅上便去抽菸,回來後他發現手機和被告都不見了。
大概在兩天後,阿法迪到淡濱尼第513座咖啡店找被告,便問他自己的手機是否被他拿走。
被告否認偷竊,但阿法迪不斷提出質疑,兩人因此起起爭執。
受害人腹部臉頰頸項多處被刺傷
被告拿出小刀子,捅了對方頸項,再把他推倒在地上。阿法迪起身拿起凳子保護自己,但被告繼續捅了他好幾次再逃離現場。
阿法迪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腹部、左臉頰、頸項和右手臂被刺傷。
法庭文件並未透露被告是否真的偷竊友人的手機。不過,他在事發前6個月曾偷了一名攤位女員工的手機,最終被警方逮到並認罪和歸還手機。
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面對終身監禁,或長達15年監禁和罰款。
偷竊罪若罪成則可被判長達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