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緬甸籍女傭遭虐死案,控方昨日揭露,女傭死前的35天內,僅吃了63餐,其中19餐只吃浸泡在水裡的麵包。
24歲的緬甸籍女傭磅艾赫多恩是2016年7月25日至26日,遭女僱主蓋婭蒂麗(42歲)活活虐死,橫屍新加坡碧山11街第145座組屋9樓的一個單位。
原本39公斤的女傭在蓋婭蒂麗的家打工一年多就暴瘦15公斤,離世時僅24公斤。
蓋亞蒂麗被控115項控狀,包括誤殺、蓄意傷人,去年被判30年監禁。其母親普蕾瑪也因涉虐傭,去年11月針對48項控狀認罪,今年1月被判坐牢14年。
男僱主凱文切爾瓦姆(44歲)面對5項包括虐傭、給假口供以及銷毀證據等的控狀。控方以其中4項提控,一項暫時擱下。
男僱主不認罪,案件上周四開審。
控方昨早傳召法醫供證,在提問中提到,根據電眼所見,死者在死前的最後35天內,只被看見吃了63餐,當中19餐是浸泡在水裡的麵包,這樣夠嗎?
法醫表示,因為沒能看到她所有餐食內容,也不是營養師,沒能針對這點提出評語,但根據死者的屍體檢驗,明顯缺乏蛋白質。
法醫也說,一般正常人在家中工作,一天需要攝取大約1800卡路里到2400卡路里不等;但一片麵包大約100多卡里路,加上只有水,並沒有含糖飲料,明顯不夠。
法醫指,即便是絕症病患的身體狀況,都沒有女傭般嚴重缺乏營養。
法醫庭上提到,死者暴瘦的情況,一般只出現在患上嚴重疾病如癌症或是肺癆病患身上,所以要求驗屍檢查她是否患有任何疾病。
經過法醫解剖檢查,發現死者骨瘦如柴,身上一點脂肪或肌肉都沒有,無論是手臂、背部、胸口等,都已經幾乎呈現皮膚貼著骨頭的狀態,大小腸也已經縮小,比一般人的更細。
經過檢查,死者並沒有任何疾病,但瘦削的程度卻是法醫看過最嚴重的。
他指,上述情況明顯是因沒有食物補充身體的流失,在長期持續性地飢餓狀態下,身體需要能量,逐漸就會開始消化自己,從脂肪開始,再到肌肉。
審訊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