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酒後搭私召車回家,途中輪流非禮28歲男司機,前天雙雙被判監加鞭刑。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大馬男子吳薛宏(40歲)和新國男子梁偉明(41歲),被指非禮私召車司機下體,吳薛宏還強吻司機。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
法官前天判吳薛宏坐牢12個月以及兩下鞭刑,梁偉明則被判坐牢14個月以及3下鞭刑,兩人不滿裁決與判刑,申請上訴。
吳薛宏案發時是一名理髮師,梁偉明則是一名室內設計師,兩人是朋友。

理髮師吳薛宏(檔案照)
審訊揭露,兩人在2018年11月11日晚上到尼路一帶的酒吧一起喝酒後,隔天凌晨呼叫了私召車。
車子開上中央快速公路後,坐在車后座的兩人開始對司機毛手毛腳,梁偉明解開了司機的褲子伸魔爪,然後吳薛宏也非禮司機。
司機要兩人停手,但他們不聽。梁偉明下車後,吳薛宏趁機移到副駕駛座,在前往榜鵝的路上繼續非禮司機。

設計師梁偉明(檔案照)
司機供證時曾提到,他因為害怕兩名被告,也擔心提前終止車程會導致私召車帳號被暫停,所以才會完成車程後再報警。
控方要求判吳薛宏坐牢至少12個月以及兩下鞭刑,而梁偉明至少14個月以及3下鞭刑。
兩名被告則要求輕判,希望法官考慮不判他們鞭刑,但一切都交由法官定奪。(人名譯音)
法官提到,受害人曾在供證時說,他後來當送餐員,都不敢直接面對顧客,會將食物掛在門上就跑掉。
「此外,受害人即使開私召車,也不敢在同樣的時間段出車,而是改為白天開,而且一天只開數小時。」
法官下判前說,28歲的私召車司機一再地被兩人非禮,即使請求兩人停手,對方仍繼續。
法官說,部分非禮事件發生在受害人開車的時候,這無論對受害人或其他公路使用者都是個安全隱患。
另外,受害人也曾提到吳薛宏除了非禮他,還曾把舌頭伸入他的嘴裡,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