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男一女涉嫌參與一起涉及黃金走私的跨國貿易洗錢案,星期三(8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文告表示,年齡介於60到63歲的四名被告分別為Seow Choon Pheng、Seow Choon Lien、Chu Tung Wu以及Tan Kui Moi。
四人經營的本地註冊公司Macropac System Pte Ltd、Megaspeed Services Pte Ltd以及Seg Metallic Electronics Trading Pte Ltd,從中國大陸犯罪集團經營的兩家供應商進口信號轉換器(signal converters)。
初步調查顯示,犯罪集團涉嫌把黃金藏在信號轉換器內,並向中國海關申報為高科技產品,再以虛高價格出口到這些新加坡公司,從而騙取大筆的增值稅出口退稅(export VAT refunds)。
這些信號轉換器抵達我國後就會被拆解,之後取出並出售藏在裡頭的黃金。主板則經香港公司出口回中國大陸,重新組裝成下一批貨品。犯罪集團以支付主板貨款的名義,將騙取的退稅轉給在香港的幕後主謀。
警方表示,這個「循環交易」的模式,讓犯罪集團通過製造虛假交易的文件記錄,將假交易偽裝成合法貿易,持續詐騙。
商業事務局是在2020年11月接獲相關信息後,揭發這起複雜案件。由於信息顯示案件可能涉及貿易洗錢活動,商業事務局同新加坡關稅局和中國執法單位緊密合作,展開深入調查。
四人將在今天被控上法庭。
一旦罪成,個人洗錢罪最高可被判十年監禁、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在明知的情況下從事欺詐業務的違例者,最高可被判七年監禁、1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如果沒有合理履行董事職責,最高可被判12個月監禁或5000元罰款,同時也可能被取消擔任董事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