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周三(7月8日),三男一女被起訴,涉嫌參與一項涉及黃金走私和虛假稅務申報的跨國洗錢計劃。
被告年齡在60至63歲之間,分別是 Seow Choon Pheng、Seow Choon Lien、Chu Tung Wu 和 Tan Kui Moi。
據指控,他們經營著三家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Macropac System、Megaspeed Services 和 Seg Metallic Electronics Trading。這些公司從中國一個犯罪團伙經營的兩家供應商處進口信號轉換器(信號轉換器通常用於在不兼容的系統之間轉換數據)。
在所謂的計劃中,黃金被隱藏在犯罪團伙提供的信號轉換器內,並以虛高價格出口到新加坡,同時向中國當局申報為高科技產品。
通過這種手段,該團伙在中國非法騙取了出口增值稅(VAT)退稅。
貨物抵達新加坡後,信號轉換器被拆解,黃金被提取並出售;而主板則通過香港公司發回中國,以便重新組裝到後續的貨運中。
新加坡警方在周三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通過支付這些主板的款項,非法騙取的增值稅退稅得以轉移給身在香港的幕後主使。」
「這種『旋轉門』式的安排讓犯罪團伙能夠通過偽裝成合法貿易的虛假交易記錄,使該計劃得以長期運作。」
商業事務局(CAD)在2020年11月收到關於可能存在增值稅旋轉欺詐的信息後,揭開了這一計劃的真相。
此次調查是與新加坡海關及中國執法部門協作完成的。
商業事務局局長 Peggy Pao 表示,新加坡將繼續警惕那些試圖通過新加坡洗刷非法所得的犯罪團伙。
她補充道:「我們非常感謝商業事務局與中國同行在本案中的密切合作,這使我們能夠瓦解該團伙複雜的運作模式並提起訴訟。」
法律後果:
被判定洗錢罪成者,最高可面臨10年監禁,最高可被罰款50萬新加坡元(約38.7萬美元),或兩者兼施。
被判定以欺詐目的經營業務者,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罰款最高1.5萬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此外,未能盡職履行職責的董事可能面臨最高12個月的監禁或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並可能被取消董事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