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加坡的駕駛員很快可能僅僅因為在開車時持有手機而觸犯法律,即使他們沒有在打電話、發信息或使用任何應用程式。
這一擬議的變更屬於《道路交通(雜項修正)法案》的一部分,該法案於2026年7月7日在國會進行了首次閱讀。內政部(MHA)表示,此舉旨在提高道路安全,並使交通警察更容易執行違規處罰。
持有任何移動設備都將成為一項罪行
目前的法律要求當局證明駕駛員在持有移動通信設備的同時,正在積極使用該設備。這包括打電話、發簡訊或使用設備上的其他功能。
在擬議的修正案下,這一要求將被取消。只要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持有移動通信設備,即被視為違規。
內政部表示,開車時操作設備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降低他們對路況的關注度。該部門補充說,駕駛員可以在出發前或停止行駛後安全地移動或使用設備。
攝像頭和公眾視頻將成為抓拍利器
擬議的變更還將擴大違規行為的執法範圍。
交通警察將不再僅僅依賴於現場目擊的警員,還可以使用攝像頭錄像、照片或由公眾提交的視頻作為證據。
內政部表示,預計該修正案將提高此類違規行為的檢出率。
用於導航的手機支架依然被允許,且駕駛員僅在車輛靜止時方可持有設備。
現有處罰標準維持不變
該法案擬議改變對違規行為的定義,但並未修改目前的處罰標準。
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新加坡元,監禁最高六個月,或兩者兼施。累犯者則面臨最高2,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最高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外,該違規行為還將導致扣除12分,輕型車輛的合成罰款為400新加坡元,重型車輛為500新加坡元。
道路安全始於微小的習慣。在車輛完全停止後再去拿手機可能只需要幾秒鐘,但這可以避免代價高昂的錯誤或嚴重的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