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在新山將10隻蠍子藏紙巾盒企圖通關,大叔被控走私野生動物,在庭上聲稱養蠍子是他的「嗜好」,法官判他罰款2800元(約8400令吉),下判時說:「你該換個比較無害的嗜好。」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楊明興(64歲)被控10項觸犯野生動物和飛禽法令的罪名,指他通過兀蘭關卡,走私10隻活的亞洲雨林蠍(Asian Forest Scorpion)。他前天認罪後,被判罰款2800元(約8400令吉)。
關卡執法員在紙巾盒內發現10隻蠍子。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3月26日下午12時左右,在新山一家水族館購買10隻亞洲雨林蠍後,將他們藏在空的紙巾盒內,然後乘坐另一名男子的車子返新。
他將紙巾盒放在車子裡的儀錶板上,但並沒有告訴司機裡面裝了什麼。
抵達兀蘭關卡,男子將車子開進綠色通道。當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做例行檢查 ,被告並沒告知蠍子的事情。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紙巾盒裡的活蠍子,立刻將兩人逮捕,並通知國家公園局接手調查。
調查官檢查蠍子時,發現十隻蠍子都奄奄一息,有些蠍子的腳以及尾巴幾乎快要脫落。
代表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指出,亞洲雨林蠍平均可達10至12公分的長度,並且是有毒動物。雖然毒素不會致命,但是若遭戳傷,可造成數小時的麻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