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際上,衛生部在人潮控管方面已採取了一些措施,包括要求僱主安排員工在家遠程辦公、儘可能錯開上下班時間等。
根據政府電子憲報,衛生部在3月27日更新了傳染病法令,凡接獲居家隔離令、居家通知,或拿了具有法律約束5天病假的公眾,在出外求醫時,都必須戴上口罩蓋住鼻子和嘴巴。他們也得通知僱主或學校,讓對方知道自己行動受管制。
若在接受隔離的地點與其他人有肢體接觸或少於兩米的近距離接觸,也屬於違例行為,但這不包括住在同一屋檐下、送餐或送必需品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的人,或是警察和衛生官員等。
另外,在公共場所排隊時刻意跟前後的人距離不到一米、或刻意坐在距離他人少過一米的座位、或刻意參與10人以上的聚會和活動等,都屬於違例行為。
觸犯上述條例的人,可被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半年,抑或是兩者兼施。
這些嚴刑峻法都是為了避免過於『鐵齒』且心存僥倖的人們,在這種時候成了國人在對抗疫情時的「最弱環節」甚至是絆腳石。
值此非常時期,小心駛得萬年船,但也無需過度恐慌。誠如國會議長陳川仁在國會所說的,大家在此刻必須保持警惕,但也不能讓冠病影響了社會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