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SNL物流公司老闆林鴻量包養美人魚選美冠軍,找人毆打情敵毀容」案今早下判,被告林鴻量被判坐牢6年,打手王福財坐牢6年6個月鞭6下;兩人不服裁決,雙雙上訴。
此案第二名被告為林鴻量侄子林德邁請來的打手王福財(47歲),他與林鴻量各面對一項共謀持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他們皆不認罪,法官今早在雙方陳詞後下判。
控方指出,林鴻量是整起案件的主謀,「買兇砍人」的行徑與黑幫無異,是我國無法容忍的行為,應該嚴懲被告,判他坐牢7年。
林鴻量(右)被判坐牢六年,而打手王福財被判坐牢五年六個月鞭六下。(檔案照)
辯方律師反駁指被告並菲為了利益與受害人結怨,純粹是私人的糾葛,根本不是所謂「黑幫」行為,只是不能容忍受害人「睡了」他的女朋友,且沒有證據指他下達命令要打手「砍人」。
控方不認同律師的說法,指林鴻量出錢,無論他是否下達明確指示,以及是否指示打手要如何出手,都已認同他們的砍人行為。
辯方指林氏沒有叫其他被告「砍人」,也沒有「默認」他們的行為,不應該將罪責全推到他身上。
《聯合晚報》日前報導,林鴻量(55歲)包養2016年的美人魚選美冠軍陳瀅芳(27歲),買公寓金屋藏嬌,還送上名車信用卡,但陳瀅芳和他同居3個月後,就背著他另交男友許建勇(34歲,酒店侍應生),還趁林鴻量出國時帶他回公寓過夜。
林鴻量涉嫌指示侄兒林德邁(27歲)找人砍傷受害人許建勇,一刀割破他的臉頰,導致他留下永久傷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