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10月13日面控後獲法官批准保釋,但相信因為無法找到擔保人保釋她,一直被還押至今。圖為女子在醫院與警方調查官(右)在醫院對話的視頻。
涉在醫院辱罵護士和警員的中國籍女子,24日早上料被加控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行。
據《聯合早報》報導,被告韓菲紫(29歲)早前被控六項控狀,包括一項公共滋擾、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三項牴觸私人保安業法令的罪名。
被告在10月13日面控後獲法官批准保釋,但相信因為無法找到擔保人保釋她,一直被還押至今。
案件將在24日早上再度過堂,被告料被加控兩項分別為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第10(1)條文和第22(1)(d)的罪行。
根據法令第10(1)條文,若罪成,沒有持有效工作準證工作的外籍人士,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根據法令第22(1)(d)條文,在申請或延長工作準證時,提供虛假或遺漏任何信息或陳述而造成誤導,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案件上次過堂時,被告表示有意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10月25日(周三)讓被告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