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橋一帶晚上響起的煙花爆炸聲,疑似有人非法燃放煙火,驚動附近居民。

據《8世界新聞網報道》,附近居民透露,當時他在看電視,聽到外面有煙火聲響後好奇地走到陽台查看情況。
事發地點在Mera Springs公寓對面的空地附近,他懷疑有人非法燃放煙花,因此立刻報警。

事發地點 圖源:谷歌地圖
由於當晚太暗,該居民第二天前往空地,果然在現場發現一個用過的煙花包裝盒。他再次報警,警員隨後趕到現場將包裝盒收走作為證據。
報道稱,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危險煙花法》規定,在新加坡非法燃放危險煙花屬刑事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罰款2000至10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為什麼新加坡會禁止民眾燃放煙花?
早在1968年春節期間,1/3的火災就是因為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1970年的元宵節當天,因為隨意燃放煙花造成了6人死亡,25人受傷,56萬多財物損失的悲劇。
新加坡自1972年開始,就禁止民眾私自燃放煙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