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久居民注意!REP新規12月1日起生效
【新加坡移民】

9月29日,新加坡內政部(MHA)發布公告稱,自12月1日起,對於身處新加坡境外且未持有有效再入境許可證(Re-Entry Permit,簡稱REP)的永久居民,將給予180天的時間來申請再入境許可證。在規定的這180天期限內,以及申請結果尚未確定的期間,他們的永久居民(PR)身份依然有效。
倘若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或者雖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但遭到拒絕,那麼其PR身份將在次日自動失效,並且此後將沒有恢復PR身份的途徑;不過,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可以重新提交PR申請。另外,在規定期限內,即便沒有有效的REP,只要通過常規評估流程,相關人員也可以獲得PR單次入境准證,從而得以入境新加坡。
01 REP新政 VS 當前政策

在當前新加坡實施的永久居民(PR)機制下,PR身份本身具有永久性。然而,PR持有人所持有的入境許可(REP)是存在有效期限的,一般情況下,首次簽發的REP有效期為5年。在REP到期之前,持有人需要辦理更新手續。倘若PR持有人在境外期間,其REP已經失效,那麼該持有人將立即失去再次入境新加坡的資格,新加坡的移民系統會判定其PR身份自動「作廢」。不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通常會給予當事人一個短期的寬限期(一般為1個月),在此期間當事人可補辦REP手續,進而「恢復」其PR身份。
自2025年12月1日起,根據《2023年移民(修正)法案》的實施,身在海外且REP失效的PR將獲得180天的法定寬限期。在此期間:
1、PR身份仍被保留;
2、可正常申請新的REP;
3、若成功獲批,可繼續維持PR身份;
4、入境時將獲發單次入境通行證。
02 REP續簽易受影響人群

基於多年來對移民及身份規劃領域客戶情況的深入觀察,我們梳理出以下幾類人群,在未來極有可能被這條新規「不經意間波及」:
1.長期海外公幹的專業人士:這類人群涵蓋長期出差在外的高層管理人員、海外駐地項目負責人或是技術領域的核心骨幹。他們由於工作需要,常常會在海外市場連續駐留三個月、半年,甚至長達一年以上。
2.依賴家庭移民的永居群體:這一群體包括通過配偶、子女或父母等家庭關係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PR)身份的人士,如配偶、子女及退休者等。若他們缺乏經濟貢獻的相關記錄,且工作與生活的重心並不在新加坡,同時也不經常在新加坡實際居住,那麼在續簽再入境許可(REP)時,很可能會遭遇拒絕或因疏忽而錯過續期。
3.因疏忽錯過續期的永居者:還有一部分永久居民,由於對相關制度不夠了解,或是忽視了續期提醒,從而錯過了REP的續期時機。在以往,或許還有寬限期或移民局的靈活處理機制可以讓他們恢復身份,但新規一旦實施,這類因疏忽導致的失誤,可能會導致其永久居民身份徹底失效。
03 關於REP續簽建議
面對這樣的新政,出海群體、企業高管最好提前做下面幾件事。。
1.到期前2–3個月就提交REP續期申請。ICA目前在其官網就明確指出,REP續期應在有效期到期前3個月內提交;若人在海外無Singpass,可經就近使領館辦理(至少提前兩個月)。
2.積極投入到新加坡的經濟及社會貢獻:REP申請、續期、審查,並非完全形式化——審核時ICA傾向於重視申請人的實際融入與貢獻。以下做法可以提升REP申請的成功率:
✅保持在新加坡的經濟關聯:包括報稅記錄,在新加坡公司任職、做老闆、繳納 CPF等。
✅在新加坡居住:雖然ICA不再硬性要求最低居住日數,但在新加坡居住仍是加分項。長期海外、長期缺席會引起疑問。
✅社會參與與本地融入:如果有配偶、子女、社區聯繫、志願者活動或地方社會參與記錄,這類資料可能對REP續期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