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和斐濟將致力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執行協議,針對碳信用的國際轉讓制定雙邊框架。(何炳耀攝)
新加坡和斐濟簽署諒解備忘錄,在碳信用交易上展開初步合作,加速應對氣候變化。
通過合作,兩國可以調動資金,達成更多減碳成果,以實現氣候目標。雙方展開合作時,將優先考慮兩地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與共同利益。
顏金勇說:「作為小島國聯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的成員,新加坡和斐濟都很容易受到氣候變化的影響,合作備忘錄是兩國攜手加速氣候行動的一步。」
根據備忘錄,新加坡和斐濟將致力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執行協議(Implementation Agreement),針對碳信用的國際轉讓制定雙邊框架。協議完成後,新加坡須繳碳稅的企業,將能從符合條件的項目購買碳信用,以抵消最多5%的可徵收碳排放。
貿工部長顏金勇星期天(12月3日)與斐濟總理兼氣候變化部長蘭布卡(Sitiveni Rabuka)簽署諒解備忘錄,就《巴黎協定》第6.2條的碳信用交易進行合作。
我國和斐濟政府官員已成立工作組,以負責執行這項合作備忘錄。
新加坡正同加納和越南討論類似執行協議,並已完成實質談判。我國也與不丹、柬埔寨、哥倫比亞、智利、肯亞、摩洛哥、巴布亞紐幾內亞和秘魯等國,簽署了類似的諒解備忘錄。
來源: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