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劉俊傑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新加坡航空前助理經理被控與室內設計師共謀,幫助一家室內設計公司標得新航培訓中心和總部的裝修項目,藉此收取逾47萬新元「佣金」,把這筆錢花在個人開銷包括婚禮花費和購買股票。
被告劉俊傑(36歲)共面對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三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控狀。
被告周二(11月28日)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10個月。
劉俊傑在案發時是新航的物業(發展)助理經理,在新航工作約六、七年。他主要負責管理新航臨時翻新項目,包括進行招標,面試承包商並提供建議。與承包商簽約後,他也須確保工程能準時完成。
控狀顯示,劉俊傑與室內設計師張家豪(38歲)在2019年6月至12月的半年間,收下Lin ID Group經理洪國龍(51歲)約47萬4526新元的賄賂,作為兩人幫助後者標得新航工程的酬勞。這些裝修項目包括新航培訓中心的課室、食堂及新航總部的客戶體驗部門多用途設計實驗室。
根據案情,被告與張家豪2018年一同回營受訓,被告在此期間正為裝修工程尋找承包商,後者答應幫忙。
被告也讓張家豪在尋找承包商時,透露他在新航有聯絡人可協助承包商得標,但承包商得支付佣金。張家豪同意被告的提議,兩人決定事成後平分佣金。
後來,張家豪透過朋友找上洪國龍,向對方介紹新航的項目,雙方達成共識。
為了幫助洪國龍得標,被告會透露專案的預算和預期的時間表等機密資料,張家豪則充當中間人把資料發給洪國龍。
被告也透過張家豪讓洪國龍把報價單調高10萬新元,洪國龍最終順利取得約216萬新元的合約,其中約154萬新元為建築費。洪國龍之後把報價單上調的10萬新元和建築費總額的5%,即約17萬7061新元支付給兩人。
兩人過後也以類似方式,讓洪國龍以低於新航原有供應商的報價,取得一份為訓練中心供應家具的合約。這份合約價值約19萬新元,兩人此次收賄3萬474新元。
劉俊傑把這筆錢花在個人開銷如房租和婚禮花費等,也把其中10萬新元用來買股票。當他接受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調查時,還請妻子把股票轉到她的銀行戶頭中,若自己被定罪,妻子仍有一筆錢。
當局在調查這些股票後進行清算,起獲共約10萬3767新元的賄款。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感到後悔並儘早認罪,涉案款項已被當局起獲,他也同意讓這筆錢被沒收,懇求法官輕判。
張家豪早前已被判坐牢8個月和繳交罰金。洪國龍的案件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