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新加坡警方(SPF)於3月17日表示,一名40歲新加坡男子在被泰國遣返後遭逮捕,將面臨多項指控,包括涉嫌操盤色情犯罪網絡、非法離境以及保釋期間潛逃。
2024年10月21日,該男子在全島掃黃行動中與其他17人一同被捕,涉嫌涉及色情與毒品犯罪。隨後,他被依據《婦女憲章》提起訴訟,並獲准保釋,但護照被警方扣押。
然而,他在2024年12月12日未按要求出庭應訊,警方隨即簽發逮捕令。調查發現,他竟非法離境,潛逃至泰國。
新加坡警方刑事調查部聯合泰國皇家警察,最終在泰國春武里省鎖定其行蹤,並於2026年2月24日在巴蜀府展開跨國行動,成功將其逮捕。

據警方透露,這名新加坡男子在泰國期間並未收手,反而遠程繼續操控新加坡境內的色情網絡,疑似通過手機、電腦等設備指揮地下妓院與線上約炮平台。
同日,新加坡本地也同步展開行動,在河谷路與吉隆廊32街附近逮捕三名年齡介於25至38歲的女性,她們涉嫌參與色情產業鏈,目前案件仍在深入調查中。

2026年2月24日,新加坡警方在掃黃行動中查獲大量涉案設備與證物。(照片:新加坡警察部隊)
該男子在泰國移民局協助下被遣返回國,並於3月17日一落地即遭警方當場逮捕。他將於周三在法庭上面臨新增指控,包括違反《婦女憲章》與《刑事訴訟法》。
根據《婦女憲章》,若被定罪,操控賣淫收入者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並處高達10萬新元罰款;經營或管理妓院、促成色情活動者,亦可面臨最高10萬新元罰款、五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而非法離境者,依《移民法》可被處以最高2000新元罰款、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保釋期間潛逃者,更將面臨最高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