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素慧(譯音)。(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一名阿嫂因友人指養鴨帶來厄運,「迫於無奈」只好把兩隻鴨子丟棄在馬自然保護區公園,被判罰款2500新元,也被諭令一年不能飼養寵物。
被告是61歲的黃素慧(音譯),她面對兩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罪行,指她遺棄兩隻鴨子。
庭上揭露,被告和兒子同住在一個組屋單位,除了兩隻鴨子外,還養了9隻鳥。法庭上並沒有說明9隻鳥的品種。
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說,被告養了兩隻鴨子當寵物,某天朋友卻說養鴨子給她帶來厄運,她便決定棄養這兩隻鴨子。
2020年9月28日,被告將兩隻鴨子放進盒子裡,再用一塊紅布蓋著,放進貨車後,就開著貨車和朋友到新加坡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被告把裝著兩隻鴨子的盒子留在靠近停車場的草坪後,就離開公園。
同日中午12時38分,來自國家公園局的兩名職員在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工作,發現兩隻被棄養的鴨子,通知動物與獸醫事務組。事件轉交調查部門進行調查。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她求情時懇求法官不要判她太高額的罰款,表示自己沒有工作,罰款將會是妹妹幫她支付的。
她接著哽咽說,自己不想遺棄鴨子,是朋友逼她的。但當法官問朋友如何逼她,她只說朋友一直叫她不要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