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小鬼大!刑事偵查局和七大警署展開全島突擊行動,189人疑涉及非法放貸活動遭警方調查,當中年齡最小的竟然只有12歲。
警方從11月22日至本月3日展開為期兩個星期的執法行動,突擊非法放貸活動,一舉針對189人展開調查。當中,有16人涉嫌到借貸人的住家進行騷擾,37人相信幫大耳窿跑腿,利用提款機進行轉帳,另有一人涉嫌向大耳窿提供假資料,連累無辜者被騷擾。
其餘135名嫌犯涉嫌為大耳窿開設銀行戶頭、提供提款卡、密碼和網絡密碼生成器,讓他們進行非法放貸。針對所有嫌犯的調查還在進行中。
189人被調查者中,最小的才12歲。

提供銀行戶頭、幫阿窿進行騷擾,最近一次的警方掃蕩中,受調查的涉案者年齡僅12歲。(示意圖)
針對這個現象,觸愛家庭服務資深輔導員陳漢錫認為,青少年較容易被擺布,要求不多,有錢賺就好。
陳漢錫說:「他們可能缺乏父母的陪伴,放學回家沒有人管,容易誤交損友,或是依賴校內的『大哥』保護,才會去當跑腿。」
飛躍社區服務的資深社工黃穎俐也指出,青少年阿窿跑腿家庭背景較複雜,缺乏長輩的督導,所以加入「街頭黨」。他們容易受朋友影響,不懂得如何拒絕,最終犯了法可能都不知道。
警方繼續嚴厲打擊
警方將繼續嚴厲打擊非法放貸生意,無論罪犯在當中涉及任何角色,都會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包括那些把自己銀行戶頭提供給大耳窿的人。
根據放貸人法令,任何人的銀行戶頭或銀行提款卡,一旦被大耳窿用來放貸,即被視為協助非法放貸,初犯者可被罰款3萬元(約9萬令吉)至30萬元(90萬令吉)不等,坐牢最長4年,並被鞭打最多6下。
涉嫌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罰款5000元(約1萬5000令吉)至5萬元(約15萬令吉),監禁5年,並被鞭打最多6下;向大耳窿提供假資料以獲取貸款者,罪成將面臨12個月監禁。
當局也提醒,如今大耳窿開始使用簡訊或網絡平台發送非法放貸廣告,公眾切不可與他們合作,或通過任何方式協助他們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