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顧問聲稱8歲龍鳳胎兒女吃食閣雜菜飯導致食物中毒,指對方出爾反爾,答應賠償又反悔。雜菜飯負責人則說,對方事發10天後,因為看到攤位助手把打包盒掉地上,便一口咬定是攤位飯菜造成對方兒女食物中毒,未免太牽強。
這起事件發生在7月15日,地點是位於武吉班讓大廈(Bukit Panjang Plaza)的食閣內。
女顧問孫女士受訪時說,她在上個月26日從攤位打包一盒雜菜飯給8歲的龍鳳胎兒女吃,兩個孩子晚上開始發燒,隔早上吐下瀉,看過醫生才知得了腸胃炎。
她當時並不清楚兩個孩子為何食物中毒,直到7月5日。她當時光顧同一個攤位,碰巧見攤位助手不小心將打包盒掉在地上,之後撿起來使用,沒有立即洗手。
「掉在地上的飯盒都沒處理好,怪不得我的孩子會食物中毒,我事後向食閣管理層投訴,對方在7月14日告知有調查結果,並表示攤主願意賠醫藥費。」
孫女士同天較遲時候來到攤位,可是攤主已放工,攤位助手當時把她當笑柄,改口說不會賠錢,還用手機拍她。
對此,攤位負責人陳先生(25歲)說,他起初是因為不堪女顧客一直到攤位吵,攤主才決定賠錢息事寧人,其他股東得知後覺得女顧客的指控過於牽強,決定不賠錢。
「助手掉了打包盒不處理確實有錯,但對方事隔10天後,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單憑這一點咬定食物中毒跟我們有關,大家都咽不下這口氣,因此不願賠錢。」
他也說,15日晚,攤位助手有針對打包盒事情道歉,但孫女士則堅持要賠償,一名員工因此拍下女子照片通知老闆。
食閣女經理受訪時說,攤主起初確實打算賠償孫女士,女經理也在電話中告知女顧客,可是攤位老闆跟其他股東商量後又改變主意,不願賠償,引起孫女士不悅,食閣也被牽連。
女經理說,她也已跟上層溝通看要如何解決此事,食閣也因雜菜飯觸犯衛生條例發出警告信,並開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