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法院近日做出裁決,一名男嬰應在監管下由其母親照顧,而非被送往寄養家庭。法官指出,該孩子面臨的最大危險並非來自父母任何一方的單獨照顧,而是來自父母兩人在一起時引發的衝突。
儘管該孩子曾多次暴露在家庭暴力環境中,但法院認為有足夠證據表明,父母雙方在分開的情況下均具備照顧孩子的能力。
地方法官蔡偉源(Chua Wei Yuan)表示,國家干預(尤其是將孩子從家庭中帶走)應僅在沒有其他干擾較小的方案時才採取。該書面裁決於6月22日發布,隨後由《馬來郵報》引用《海峽時報》的報道於6月27日公布。
頻繁的家庭暴力讓嬰兒陷入危險
這名男嬰目前約11個月大,將於8月滿一歲。在父母及雙方親屬之間發生多次暴力事件後,他被暫時移出家庭。
法庭文件描述了其中一起案例:父親涉嫌掌摑母親,並指責她導致孩子患有馬蹄內翻足(club foot)。在另一起事件中,母親涉嫌在父親抱著孩子時對其進行毆打。
隨後的一場家庭糾紛升級為雙方祖父母參與的混戰。在衝突過程中,孩子的外祖母導致鼻骨骨折。此後,父母雙方均申請並獲得了針對對方的個人保護令。
醫療護理與安全考量決定法院判決
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SF)表示,該孩子面臨身體傷害、情感創傷和醫療忽視的風險,因此申請為期一年的寄養令。法院認可,目睹重複發生的暴力行為可能會影響孩子的長期發育。
醫療護理也成為了爭議焦點。據報道,孩子為治療馬蹄內翻足而配戴的腿部矯正支具,在安裝後僅使用了四天,而父母雙方則互相指責對方未能堅持治療。
然而,蔡法官發現,在父親不再居住在家裡後,孩子的醫療護理情況有所改善。法官同時駁回了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關於「將孩子交給一方照顧可能會使其對另一方產生負面看法」的擔憂,並指出該嬰兒還太小,尚未形成此類認知。
由母親監管照顧,取代寄養方案
法官最終決定不採取寄養措施,而是命令孩子在法定監管下返回母親身邊。父親若要與孩子接觸,必須獲得監管福利官員的批准。
法官總結認為,將父母分開,而非將孩子與父母雙方全部隔離,足以降低眼前的風險。目前,父親已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保護孩子是首要任務,但如果可以通過管理風險而無需切斷家庭紐帶,那麼謹慎的監管可能比將孩子完全移出家庭提供更好的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