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曄,盜火資本合伙人,水木清華TBC執行董事
新加坡歷來不是證券市場的第一選擇,無論是與紐約或倫敦,還是同香港比較,皆是如此。
昨天被廣泛傳播的新聞:
《支付服務法案》通過新加坡國會審議,已被正式立法。新加坡教育部部長Ong Ye Kung代表新加坡金管局(MAS)表示,MAS將於近期向相關產業進行諮詢,並正式出台這項法案的執行辦法和豁免條款。
吃瓜群眾都將此事與數字貨幣交易所做關聯,認為是新加坡針對數字貨幣交易所的牌照監管,其實是多慮了,這件事情恰恰說明新加坡在數字貨幣方面不僅不是領先者,剛好說明新加坡在網際網路,特別是移動網際網路時代落後太多。
剛剛通過的《支付服務法案》參考了香港、澳大利亞及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立法,並整合了新加坡現有的《支付系統法案》(PSOA)及《貨幣兌換及轉帳服務法案》(MCRBA);在這一法案下,兩條監管框架並行,他們分別是:「指定製度」和「牌照制度」。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被國人關注只要發端於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其中原因人盡皆知,此處省略一萬。
大批國內公司不適配滬深兩市的上市要求,不得不轉頭海外,考慮香港和新加坡對中國大陸公司「非常友好」,其中新加坡又占據了時間優勢,所以大量中國公司新加坡掛牌,最後的結果都知道了,融不到多少錢(基本上千萬人民幣),市盈率也不高(10-20倍),考慮到當年的網際網路泡沫和上市公司泡沫,這幾個數字實在是太寡淡了些。
新加坡的區塊鏈土壤不會是一個沃土,除去美國這個傳統資本「富礦」,香港顯然是不「三」選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