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硬幣付帳 每次交易各種面值最多只能用20枚

2019/01/16   •   3975閱
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貨幣(修正)法案,規定消費者在貨幣交易中,最多可使用20枚面值為5元、1元和2元的硬幣,總價值不得超過37元。此外,新法案還明確列出被智能鈔票廢止系統(IBNS)毀損的鈔票為廢鈔,並將支持IBNS使用權限的業者規範,為本地智能鈔票廢止系統的推廣鋪平道路。

新加坡國會昨天三讀通過貨幣(修正)法案。公眾未來使用硬幣付款時,一次交易中,五種面值的硬幣最多各可使用20枚,總值37元。

目前貨幣法令規定,面值為5分、1角和2角的硬幣,個別只能用來支付2元為頂限的款額;5角硬幣只能用來付頂限為10元的款額。若以1元硬幣付款,則沒有款額頂限。

儘管有付款頂限,但是,只要消費者和商家彼此同意,人們還是可以使用超過頂限的硬幣數量進行交易。

法案另一項修訂是把被智能鈔票廢止系統(Intelligent Banknote Neutralisation Systems,簡稱IBNS)毀損的鈔票明確列為不能使用的廢鈔,為IBNS在本地的使用鋪路。

IBNS是運鈔箱的安全裝置,一旦遭劫,有關裝置就會通過染色等方式使箱內的鈔票作廢。許多歐盟國家已採用這套系統。

由於一些公司表示有興趣在本地使用該系統,內政部將協助促成這個計劃,允許銀行和其他相關業者使用。

這包括按私人保安業法令,頒發執照給售賣IBNS,或是使用該系統的運鈔業者。內政部打算徵求業者反饋制定執照條件。

(信息來源: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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