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昨天三讀通過貨幣(修正)法案。公眾未來使用硬幣付款時,一次交易中,五種面值的硬幣最多各可使用20枚,總值37元。
目前貨幣法令規定,面值為5分、1角和2角的硬幣,個別只能用來支付2元為頂限的款額;5角硬幣只能用來付頂限為10元的款額。若以1元硬幣付款,則沒有款額頂限。
儘管有付款頂限,但是,只要消費者和商家彼此同意,人們還是可以使用超過頂限的硬幣數量進行交易。
法案另一項修訂是把被智能鈔票廢止系統(Intelligent Banknote Neutralisation Systems,簡稱IBNS)毀損的鈔票明確列為不能使用的廢鈔,為IBNS在本地的使用鋪路。
IBNS是運鈔箱的安全裝置,一旦遭劫,有關裝置就會通過染色等方式使箱內的鈔票作廢。許多歐盟國家已採用這套系統。
由於一些公司表示有興趣在本地使用該系統,內政部將協助促成這個計劃,允許銀行和其他相關業者使用。
這包括按私人保安業法令,頒發執照給售賣IBNS,或是使用該系統的運鈔業者。內政部打算徵求業者反饋制定執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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