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新加坡內政部向國會提呈《公路交通(雜項修正)法案》一讀。這項被稱為「近年來最嚴厲」的公路安全立法,涵蓋手持手機禁令、危險駕駛刑罰加重、蓄意駕車傷人新罪名三大核心改革,大幅降低執法門檻、顯著提高違法成本。
手握手機即違法
交警無需證明正在操作
新法案中最受關注的一項改動是:只要車輛行駛中,駕駛員手中握持手機,即屬違法。交警無需再證明其當時是否正在操作設備。
現行法律下,交警除了須證明駕駛員在駕駛時握持移動通訊設備,還必須證明他正在「操作」——例如打字、滑屏或撥打電話。修法後,這一握持+操作雙重要件被打破,執法門檻大幅降低。
不過,使用手機支架、車載系統或免提設備不受影響;車輛完全靜止時拿起手機也不違法。移動通訊設備的定義涵蓋手機、平板電腦、無線手持設備及智能手錶等——若將智能手錶從手腕取下拿在手中駕駛,同樣可能被罰。
處罰方面,初犯最高可判監禁六個月或罰款1000新元,或兩者兼施;重犯最高可判監禁一年或罰款2000新元,並記12分。

危險駕駛致人重傷
最高刑罰從5年升至7年
新法案還大幅提高了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的刑罰,初犯最高監禁期從5年提高至7年,重犯從10年提高至13年。
現行法律下,危險駕駛和疏忽駕駛致人重傷的最高刑罰遠低於致人死亡的最高刑罰。但重傷的後果同樣可能「深遠且災難性」——例如創傷性腦損傷可能導致受害者永久臥床。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縮小這一刑罰差距。
危險駕駛指客觀上危險、罔顧他人安全的駕駛行為;疏忽駕駛指未盡到應有的注意和謹慎。目前,危險駕駛致人重傷初犯最高監禁5年,而致人死亡初犯最高可判8年。新法案將重傷刑罰提升後,兩者差距大幅縮小。
酒駕同時危險駕駛的嚴重違規者將面臨更嚴厲的額外刑期——最高額外刑期從1年提高至18個月,嚴重重犯者從2年提高至3年6個月。疏忽駕駛致人重傷的初犯和重犯最高刑罰維持不變(分別為2年和4年),因該刑罰已與致人死亡標準對齊。

新增蓄意駕車傷人罪名
最高可判15年加鞭刑
新法案引入了一項全新罪名:使用車輛蓄意危害他人安全。
若該行為造成死亡或重傷,最高可監禁15年、罰款、鞭刑及終身吊銷駕照。這一罪名針對的是將車輛當作武器蓄意傷人的極端行為,填補了現有法律的空白。
此外,法案還涉及降低酒駕法定酒精含量標準、禁止駕駛時手持手機等多項配套改革。
數據觸目驚心:
手機案增40% 死亡率升24%
修法背後是觸目驚心的數據。駕駛時使用手機的案件已從2024年的約3000起增至2025年的約4200起,增幅達40%。與此同時,2021年至2025年間公路死亡率上升約24%,交通違例增加約38%。內政部表示,修法旨在遏制這一持續惡化的趨勢。
為配合新法落地,交警將利用現有執法攝像機,並逐步部署具備視頻分析功能的新型攝像機自動偵測違法行為。公眾日後也可提交影像資料協助執法。法案一旦通過,新加坡公路安全將進入一個零容忍的新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