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不僅被指在9個月內虐待女傭,還拖欠女傭薪水共6030元(約1萬8640令吉),42歲女僱主今早被控上庭,控狀揭她涉嫌用熨斗燙女傭右臂,又用拳頭和衣架打女傭眼睛,導致女傭雙眼永久性失明。
《聯合晚報》昨天報道,警方發文告指出去年10月30日曾接獲一起報案,指一名印尼籍49歲女傭遭前僱主虐待。
這名前僱主烏咪卡爾蘇(42歲)今早被控上國家法院,她共面對14項控狀,包括蓄意傷害和重傷女傭、使用熨斗傷害女傭和觸犯雇用外來人力法令。

被告烏咪卡爾蘇被指虐傭又拖欠薪水,她庭上表示有意聘請律師,再決定是否認罪。(唐家鴻 攝)
控狀指,被告於去年2月至7月之間,在巴西立住家裡多次掌摑女傭的臉和耳朵。她也被指在去年4月至9月之間,用拳頭和衣架打女傭雙眼,導致女傭永久性失明。
另外,她涉嫌於去年10月用熨斗燙女傭右臂,並在去年2月至10月23日之間,6次沒有及時為女傭提供醫療援助。
不僅如此,被告也被指從去年1月至9月之間,拖欠女傭每個月670元薪水,前後共6030元。
蓄意重傷他人若罪成,將面對長達10年監禁,外加罰款和鞭刑。用熨斗傷害他人若罪成,則將面對最長七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兩者兼施。不過,女性可豁免鞭刑。
另外,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若罪成,則將面對罰款高達1萬元(約3萬令吉)或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事法典,罪犯針對女傭、未滿14歲者和有親密關係者等犯下特定罪行,可面對的懲罰是有關罪名最高刑罰的兩倍。
被告今早穿戴紫色頭巾和紫色衣服出庭,她庭上表示自己是家庭主婦,丈夫則是技術員,兩人育有兩個孩子,因此丈夫沒有足夠的錢擔保她,懇請法官降低保釋金。
她也表示有意聘請律師,再決定是否認罪。
法官同意控方立場,允許被告在一名擔保人的情況下,以2萬元保釋在外,若有兩名擔保人則可以1萬元保釋在外,而被告若沒有足夠的錢保釋,只得被還押。
不過,她今天中午時分已步出法庭,相信已經籌夠保釋金。
控方庭上說,被告可能面對額外控狀,受害者目前剛完成手術,需要時間讓她康復,以及向醫生了解她的進展。案展6月9日過堂。

女傭蘇吉嚴去年底接受印尼媒體訪問時透露,在新加坡當女傭時被僱主虐打。(網際網路)
女傭當初搭飛機回到家鄉,家人接機時心疼得哭了出來。女傭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說:「我希望我的視力能復原!」
警方發文告說,女傭回到印度尼西亞後,當局才接獲報案,因此協助她返回本地接受調查。
這名來自印度尼西亞中爪哇的女傭蘇吉嚴(49歲)去年11月接受印尼媒體訪問時說,她於2017年5月首次到新加坡當女傭,起初一切安好,但轉換僱主後,就遭遇悲慘的生活。
據印尼媒體報道,蘇吉嚴的視力因被虐打而受影響。她聲稱,她後來因不堪長時期被虐打,編出自己中降頭的理由,僱主才肯把她送回國。
印尼媒體也透露,蘇吉嚴當時坐著輪椅回家,家人到機場接她時,一看到她都心疼得哭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