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用手機暴打女友四歲兒子頭部,還掐他脖子導致失去知覺,男子對三項蓄意傷人(voluntarily causing hurt)表示認罪。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33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前天(19日)對三項蓄意傷害14歲以下人士,和兩項蓄意傷害女友的罪名認罪。另外三項類似指控和一項刑事恐嚇指控將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法官將在8月26日針對案件下判。
暴打女友和掌摑男童
根據案情,被告同女友於2022年9月相識,之後搬進對方的家居住。
調查顯示,每當女友的兒子哭鬧或不聽指示時,被告就會感到煩躁並打孩子。當時,男童將近四歲大。
2022年11月,當女友在廚房煮飯時,被告失去耐心並掌摑在客廳不停哭鬧的男童。女友前去制止,臉部反被踢了一腳。被告還拿手機扔向女友,導致其眼睛淤青,鼻子被劃傷。
大約一個月後,男童因無法入睡而啼哭。被告惱羞成怒,用手機多次擊打男童的額頭。女友嘗試製止,被告不僅掌摑、拉頭髮,還踢她的腹部,之後繼續毆打小孩。
儘管男童的頭部出現腫脹,被告稱是「正常現象」,不允許女友帶孩子就醫。一直到三天後,男童病情惡化,才允許女友帶孩子看醫生,但仍威脅若把虐待孩子的事情告訴醫務人員,就會對其施暴。
因此,女友向醫生謊稱兒子可能是在洗手間摔倒。小男孩被送到醫院時出現頭痛、嗜睡和持續嘔吐等症狀,最終被診斷出輕度創傷性腦損傷導致頭骨和大腦之間內出血,需住院治療五天。
知道小孩腦出血仍對其施暴
在得知孩子腦出血的情況下,男子依然沒有停止對孩子施暴。在他出院一個月後,被告再次因男童哭而一把掐住其脖子,將他從地上提起。
女友試圖阻止時,被告用手肘將女友推開,男童因此失去知覺,頭向後仰。
被告見狀後停止掐小男孩的脖子,並試圖通過向他嘴裡吹氣和往臉上洒水來喚醒他,小男孩最終醒來。
小男孩在醫院接受治療,母親表示其持續頭痛、食欲不振和頻繁嘔吐的情況變得更加嚴重。
若蓄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監長達三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由於被告傷害的是與他關係密切和未滿14歲的人,因此每項罪名可加諸雙倍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