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共面對兩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7月14日早上承認一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貨車司機稱以為是綠燈,豈料闖紅燈撞飛電動腳踏車,再撞羅里,造成騎士右腳骨折。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車禍發生於2023年3月23日下午4時21分,被告班尼爾塞爾凡(57歲)在惹蘭文禮和振美通道交界處撞上一輛電動腳踏車以及羅里。
被告共面對兩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昨早承認一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在上述交界處沒有謹慎駕駛,撞上過馬路的電動腳踏車,當時交通燈顯示綠色。
碰撞前,騎士看到被告貨車,試圖緊急剎車,但是已經來不及,結果被撞倒,跌坐在地上。
與此同時,另一輛羅里右轉進車道,感覺到劇烈的撞擊力,才發現遭被告的貨車撞上。
羅里司機下車查看情況,發現騎士坐在地上,電動腳踏車在貨車不遠處。被告當時稱,記得交通燈是綠色才繼續往前開車。
由於騎士受傷,事後送往醫院治療,醫療報告顯示他的右腳骨折,前後拿了22天的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闖紅燈以及粗心駕駛,當時有路人正在過馬路,而羅里正是因為看到路人才停車,沒想到被告不僅沒有留意到,也沒有放慢車速。
控方也指,被告駕駛較大的車輛,撞擊力不小,受害者也不僅騎士一人,要求法官嚴懲。
代表律師則說,需要一周時間籌備求情,法官案展9月9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