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進行了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成功調查了276名涉嫌詐騙或非法資金轉移的個體,涉及1200餘起詐騙案件,導致700多萬新元的經濟損失。
1. 警方打擊非法詐騙行為
警方在近期發起了一場為期兩周的嚴密執法行動,成功使276名涉嫌詐騙或充當非法資金轉移者(錢騾)的個體接受調查。經過縝密偵查,發現這些個體涉嫌參與了高達1200餘起的詐騙案件,導致受害者經濟損失超過700萬新元。

276名嫌犯涉及的詐騙案件超過1200起,主要包括求職詐騙、投資詐騙、假冒朋友詐騙、電子商務詐騙、網絡愛情詐騙,受害者蒙受逾700萬元損失。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目前,174名男性和102名女性因涉嫌詐騙或作為錢騾的角色正在接受審查,他們的年齡跨度從16歲到71歲。
調查顯示,這276名嫌疑人參與的詐騙案件種類繁多,包括求職欺詐、投資騙局、冒充友人詐騙、電子商務欺詐以及網絡戀愛詐騙等,給受害者帶來了超過700萬新元的經濟損失。
2.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新加坡的刑事法典,如果欺詐罪名成立,犯罪嫌疑人可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和罰款;而洗錢罪的刑罰則可能高達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的罰款,甚至兩者並罰。
同時,對於那些在無證情況下提供任何形式的支付服務的行為,一旦定罪,將面臨最高12萬5000元的罰款或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者兩者並罰。
警方表示,將對所有詐騙案件的肇事者嚴懲不貸,並提醒公眾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切勿讓他人使用或索要自己的銀行帳戶或電話號碼,以防範可能的法律風險。
參考資料:
1. 276人涉詐騙或當錢騾 騙走逾700萬新元,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