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新加坡每個回國留學生均在列
啥玩意?
乍一看,嚇一跳!
還是以為是對留學生回國不認可了...
一看內容才明白,原來是給開綠燈呀!
喜大奔!

(圖:來源自網絡)
具體是醬紫滴!
對很多留學生來說,畢業歸來,要解決的第一道難題未必是就業,而是就業的「前序工作」——辦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因為要按照以往海歸前輩們的建議,回國是一定得去開這個證明的。
畢竟這個證明直接關係到回國後的諸多便利,從買房、戶口、工作、職稱或者買車等等,留學生都有一定「特權」。
為了證明自己出國留學過,得準備好學位證書等等等各個證件,跑很多部門。
其麻煩程度不遜於很多人證明「我媽是我媽」的親子鑑定。

(圖:來源自網絡)
現在好了!
對「苦證明程序久矣」的留學生們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利好消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要取消了。
9月17日,中國教育部宣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

(圖:來源自網絡)
這可是實錘的取消!
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確實來得很有必要...
在過去,在已有資料可以充分證明留學生身份的情況下,還要求留學生在聯繫工作、創辦企業、落轉戶口時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這道證明,不僅可以減少留學生在辦證過程中的折騰,掃除就業、創業、落戶的不必要障礙,也能倒逼新的用人與服務理念的形成。
而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因為程序複雜,就誕生了一個新的行業——中介!
俗稱委託辦理,等於又增加一筆額外的開銷,關鍵是麻煩,時間都這樣從審批和準備資料中溜走了...
當然,如此的審批程序,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海外的野雞大學太丫坑人了!
在國內高中都考不上,去國外鍍鍍金,居然成了海歸碩士,整天啥本事沒有,就會BB在國外怎麼著,如果是在某某國怎麼著,找誰說理去...
取消證明歸取消證明,哪些野雞大學還是要繼續防範...
特別提醒下——
雖然證明取消了,但回國之後照樣還是需要進行學位認證的,只是不需要進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了,因為這兩項實際上都是能說明留學的經歷,而且學位認證後,認證報告上也是可以清楚的展示學生的留學經歷的。

(圖:來源自網絡)
有些細節還得特別注意一下:
1)11月1日 取消證明
2)10月1日 不再予以申請
也就是說,如果有在9月30日之前就提交申請的,不受這個新規影響。
而10月1日以前,如果使領館已經受理,最後開出來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日期是在11月1日以後的,一樣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雖說取消,但相關的留學生的福利還是在的。
以下幾種都可以作為證明:
1)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錄取材料
2)國外院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
3)國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學習進修證明材料
4)留學人員自願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文件可以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另外留學期限也有相應的文件可以證明: 留學人員護照及簽證、出入境信息、回國行程票據等。
這樣一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之後,最有利的群體應該是之前已經回國,但是有的忘記開證明的「早期海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