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在多年前與數名少年進行性交和猥褻他們而被控的獅城天主教社群知名人士,昨天獲准保釋。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被告獲准以1萬5000新元保釋。控方已經準備好讓被告認罪,不過代表律師表示還需要時間和被告溝通,給予建議,案展下個月過堂。
被告是在上個月20日被控四項控狀,兩項指他違反自然規律自願與兩名少年發生性關係,另兩項則指他對兩名少年做出猥褻行為。
這些案件發生在2005年至2007年之間,涉事少年當時介於14至16歲,但目前尚不清楚性交控狀中的兩名少年和猥褻控狀中的兩人是否相同。
由於法庭發出限制令(gag order),媒體不得報道被告的姓名、職務和與他相關的學校等信息。
違反自然規律性交的罪名已被廢除,但被告是在罪名被廢除之前犯案,因此仍在這個罪名下被控,而若被判罪成,他可面對最長十年監禁和罰款。
若對青少年做出猥褻行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5000新元罰款、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將面臨最長四年監禁、最高1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