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2歲的孟加拉籍男子涉嫌策劃自導自綁的騙局,企圖詐取贖金,將於2026年2月14日被控上法庭。
2026年2月12日上午約11時42分,警方接獲報案,指該男子未到崗上班。在跟進這起失蹤人口案件期間,警方於2月13日進一步獲悉,該男子疑似遭人綁架。其叔父收到多條勒索簡訊,要求支付3000新元贖金以換取其侄子獲釋,簡訊中還附有該男子被捆綁的照片。
蔡厝港警區的警員隨即展開大規模搜索與調查,力求儘快尋獲該男子。在接到綁架報案僅三小時後,警方即在濱海灣一帶成功找到該男子,所幸他安然無恙。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疑似出於個人動機,自導自演了這起綁架鬧劇。目前並未有人支付贖金,而涉案的手機等電子設備亦已被警方扣留,以作進一步調查。
若該男子最終被依《刑法》第420條與第511條規定的「企圖詐騙罪」定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兩者並罰。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2月13日晚上11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