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新加坡電信服務商mDR Limited發布2024年財報,全年營收2.3億新元,同比增長8%!
如果在新加坡做電信業務,市場前景怎樣?要申請什麼牌照?

一、電信服務商mDR年營收2.3億
2月28日,新加坡電信產品和服務分銷商mDR Limited發布業績:
其公司在截至2024年12月的2024財年下半年取得1億1086萬新元營收,同比下降9%,全年營收2億3203萬新元,同比增長8%。
2024財年全年凈利547萬6000元,扭轉前一年的4247萬6000新元凈虧損。投資板塊的營收在2024財年同比增長44%至2320萬元,公司建議派發每股0.23新分股息。
mDR在業績評論中說,全年營收上漲得益於移動設備分銷商業務和投資板塊的增長。其中分銷商業務在2024財年營收增長8%至1億8810萬元,得益於手機銷售增加。

圖/來源於MDR,聯合早報

二、新加坡電信業務市場前景如何?
新加坡作為亞太數字樞紐,其電信業務市場前景呈現以下核心趨勢與機遇:
1、5G網絡領先布局
新加坡已實現全球領先的5G覆蓋率,Singtel和StarHub等運營商提前完成全國覆蓋目標,2025年底將擴展至全境,為工業物聯網、智慧城市等應用奠定基礎。
2、AI與數據中心驅動增長
政府未來五年投入超10億新元強化AI基礎設施,吸引全球雲服務商(如AWS、阿里雲)加碼數據中心投資,預計AI數據中心(AIDC)電力需求年增45%,推動電信與雲計算深度融合。
3、區域樞紐地位強化
新加坡擁有東南亞最密集的海底光纜網絡和超20個雲服務可用區,低延遲連接能力吸引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總部,帶動企業級通信需求激增。
4、政策與生態協同
新加坡通過「AI卓越中心」和公私合作項目(如與谷歌雲、英偉達合作)加速技術產業化,同時放寬數據中心審批,支持可持續能源轉型以應對高能耗挑戰。
不過,也需要關於一些挑戰方面,例如,需要應對網絡安全威脅加劇、電力成本攀升及地緣政治對海底電纜的影響。
但總體而言,新加坡憑藉政策支持、技術先發優勢及區域輻射能力,仍是電信巨頭拓展東南亞市場的戰略高地。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三、新加坡電信牌照申請指南
在新加坡經營電信系統和提供電信服務業務,必須獲得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IMDA)頒發的執照。
一般來說,這些持牌人必須是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成立的公司。
IMDA發放許可證的方式是以固定基地運營商牌照(FBO)和服務營辦商牌照(SBO)類型進行區分。
1、服務營辦商牌照(SBO)
服務營辦商牌照(SBO) 牌照允許運營商在新加坡提供基於服務的電信服務,包括以下服務內容:
①運營商有意向任何持有IMDA頒發牌照的固定基地運營商(FBO)租賃電訊,網絡要素(例如,傳輸能力和交換服務),以提供其本身的電訊服務;
②運營商有意將FBOS電信服務轉售給第三方;
③運營商有意在自己的財產範圍內部署電信網絡,系統和設施但提供電信服務給予第三方。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2、SBO牌照要求
①租賃國際傳輸容量以提供服務的運營商將獲得單獨的牌照。
②這些公司是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註冊的公司或外國公司。
③向其客戶收取貨幣存款和/或發行預付卡以收取付款的SBO(個人)持牌人,在獲得牌照時需要擁有至少新加坡幣100.000新元的實收資本。
3、SBO運營和服務範圍
①個人許可的運營和服務範圍:
在SBO(個人)許可類別下,需要個人許可的運營和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國際簡單轉售(ISR);
轉售線路租賃服務;
公共網際網路接入服務;
網際網路的交流服務;
虛擬專用網服務;
數據管理網絡服務;
存儲轉發增值網絡業務;
移動虛擬網絡運營;
帶寬容量交換操作;
回程帶寬容量服務;
實時音頻服務;
其他電訊服務的預付費服務(例如: 回撥/呼叫重新發起服務;網際網路語音和數據服務,存儲-檢索增值網絡服務,國際電話卡服務(ICC),轉售公共交換電信服務);
全球移動個人衛星通信服務(GMPCS)。
②SBO的法律要求
這些公司可以是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註冊的公司或外國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合夥或有限合夥。SBO(類別)持牌人不得收取貨幣存款及/或使用預付卡作為向客戶收取款項的手段。
4、SBO牌照的費用
申請SBO(個人)牌照,涉及到以下費用:
牌照註冊費;
SBO個別持牌費;
SBO(個人)年費;
實時音頻服務費用費;
回撥/呼叫重新發起服務費;
基於網際網路的語音和數據服務費;
國際電話卡服務費(ICC);
儲取增值網絡業務費(使用租用線路);
儲取增值網絡業務費(不使用租用線路);
轉售公共交換電信服務費;
公用連鎖收賽電話服務費。
5、固定基地運營商牌照(FBO)
FBO運營商是以部署任何形式的電信網絡、系統及設施,以向其他持牌電信營辦商、企業及(或)消費者提供電信交換及/或電信服務的營辦商。
6、FBO的服務範圍
透過持牌人的設施提供的電訊服務範圍可包括:
公共切換電話服務;
公共切換綜合業務(ISDN);
租賃線路業務;
公共無線電通信服務;
公共蜂窩行動電話服務(PCMTS);
公共集群無線電服務(PTRS);
公共移動數據服務(PMDS);
用於廣播的地面電信網;
用於廣播的衛星上行/下行鏈路。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四、SBO和FBO的區別
1、用途方面
①基於服務的運營商牌照(SBO)
適用於提供本地固定網絡連接、公共網際網路服務、虛擬專用網等電信服務的企業。申請需向IMDA提交公司註冊證明、業務說明、網絡配置圖等材料,並通過審核。
②基於設施的運營商牌照(FBO)
涉及自有網絡設施部署的企業需申請此類牌照,同樣由IMDA監管。
2、認證方面
所有在新加坡銷售的無線電信設備(如藍牙設備、Wi-Fi產品等)需通過IMDA的強制性認證(如SER、GER等),提交技術文件、測試報告等材料。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3、其他相關牌照
若涉及支付或數字銀行業務(如數字錢包、跨境轉帳),需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申請支付類牌照,但這類屬於金融監管範疇,與IMDA的電信牌照不同。
電信業務相關牌照的核心審批機構是IMDA,具體申請需根據業務類型(服務類或設備類)提交對應材料。若涉及金融支付服務,則需額外向MAS申請相關資質。
註:參考資料來源於新加坡IMDA,ACRA,MAS,Go Business,聯合早報等,綜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