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倆部長的洋房有多貴,答案終於公布
一個月前,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Vivian Balakrishnan)長租「黑白屋」豪宅引發熱議,驚動總理李顯龍啟動調查。

事件起因是,有人據某房產分析機構的分析,說這兩位部長所租用的26號和31號這兩棟黑白屋,這兩棟房子按它們的占地面積粗略估算,平均月租分別是140萬新幣與63.5萬新幣,換算成年租金,則高達1720萬新幣與760萬新幣。
這可不得了,新加坡政府部長再怎麼高薪,也不可能租得起年租金千萬新元的房子啊,畢竟,總理年薪也就百多兩百萬新幣,部長又豈能租得起年租金千萬新元的豪宅?
前天(6月28日),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出具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兩名部長以權謀私。
調查顯示,尚穆根在萊道路(Ridout Road)26號的黑白屋,每月租金是2萬6500新元,並非網傳的140萬新元;而維文在萊道路31號的黑白屋則是每月2萬新元,與網傳的每月63.5萬新元相差甚遠。
萊道路26號
我們先來看看萊道路26號的情況。
《海峽時報》報道,從2013年12月起,這個房子就一直空置,租不出去。
2017年1月,尚穆根向律政部取得可供公眾租用的洋房名單。之後,他到每一處去查看,所有屋子都在顯目之處張貼「待租」公告。
一年後,2018年1月,尚穆根委託中介處理租房事宜。當時,這個屋子空置已超過四年,當時的土地面積是9350平米。
尚穆根有一次來到萊道路26號時,發現旁邊一塊空地雜草叢生,樹木瘋長。尚穆根向國家土地局反映,這可能有安全問題,例如蛇蟲、蚊蟲、樹木倒塌壓到人。
國家土地局回覆說,26號洋房的住戶對這塊土地沒有保養的義務,如果尚穆根願意出錢出力保養,那麼,就要把這塊土地放進尚穆根的租約里。
之後,國家土地局把這塊空地圍起來,放進26號洋房區域,它的土地面積成了2萬3164平米。
清理這塊土地、重新植被、加圍欄的費用一共17萬2000新元,本來由國家土地局承擔,後來加到26號洋房租金。
再之後,國家土地局對26號洋房進行了一些修補,花費51萬5400新元。這筆錢由國家土地局承擔。
尚穆根修了一個停車場,花了6萬1400新元,自費。他也自費花了40多萬新元給26號洋房進行了國家土地局標準修補範圍之外的修補工程。
2018年6月,尚穆根簽訂租約,租期為3年+3年+3年。
2021年6月,在第一個租期結束後,尚穆根續約,進入第二個租期。當時仍在新冠疫情期間,人心惶惶,租金仍維持在2萬6500新元,沒有調高。

萊道路31號
現在,來看看萊道路31號的情況。
這個屋子空置了五年。2018年7月、8月,有人分別出價1萬2000新元、5000新元要租用,但是遠遠低於市場價格,所以沒有成交。
2018年9月11日,維文部長的太太聯繫國家土地局的中介,中介說,要價是1萬9000新元。
由於當時的市場價是1萬8800新元,維文太太的出價高於市場價,於是,與國家土地局很快就成交了。
2019年10月,維文太太簽了3年+2年+2年的租約。
在接受貪污調查局的調查時,外交部長維文說,他簽約之後,自費20多萬新元對這個國家財產進行了修補。

在第一個3年租約到期時,維文太太重新提出要求,雙方後來把後續的租期改為3年+2年。
由於2022年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國家土地局要求的租金提高到2萬新元。
有無以權謀私?
總理李顯龍同時也委任國務資政張志賢進行獨立調查。

(總理公署聲明截圖)
張志賢的調查顯示,維文租用萊道路31號洋房,他是外交部長,職權範圍不涉及國家土地局,因此不存在程序問題。
尚穆根租用萊道路26號洋房,他是律政部長,國家土地局歸律政部管理。
為了迴避利益衝突問題,尚穆根主動退出任何與26號洋房有關的討論與決定;如果國家土地局有需要與部長進行這方面的討論,則交由時任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的英蘭妮處理;如果英蘭妮無法處理,則直接越級與國務資政張志賢討論。
貪污調查局指出,在租用26號、31號洋房時,兩名部長獲得的都是公開的市場信息。
另,在2018年,這兩套屋子的租金單價是每平米30.94新元,與該地段其他洋房類似。其他洋房的租金單價介於26新元至33新元之間。
2019年,維文太太簽約租用31號洋房的時候,她租金單價是23.05新元,當時其他屋子單價是25新元至33.33新元之間。國家土地局指出,這是因為31號洋房狀況較差。
一個月前的評論
「新加坡眼」/「看南洋」早在5月31日就撰文指出,這兩套洋房的租金不可能有網傳的那麼高。
當時,消息傳出,有人據某房產分析機構的分析,說這兩位部長所租用的26號和31號這兩棟黑白屋,平均月租分別是140萬新幣與63.5萬新幣,換算成年租金,則高達1720萬新幣與760萬新幣。
但是,即便在使館區的優質洋房,普通的連同地皮大概三四千萬新元就可以買得到了。如果這兩位部長租的黑白屋,年租金就要1000多萬,等於兩年的租金就可以買一套優質洋房了。有可能還去租房嗎?
很明顯,所謂房產分析機構對這兩套洋房租金的計算,應該是出了邏輯問題。關鍵是它對黑白屋的認識不足,拿優質洋房(GCB)租金市價來跟黑白洋房比,但兩者實際上沒有可比性。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一下黑白屋是什麼,以及黑白洋房的供需關係是怎麼樣的。
黑白屋是什麼?
黑白屋大部分有至少80年到100年的歷史。以新加坡一個只有200年歷史的城市來說,黑白屋算得上歷史古蹟,也都是國家立法確認的保留建築。
國家對保留建築的要求是不能變更它的外觀,內飾可以適當變更,但退租時必須一切恢復原樣。
比如說,福建會館的廟宇天福宮。天福宮裡面所有的柱子,窗戶裝飾,每一塊磚,每一塊瓦,每一片木,如果要進行任何調整,哪怕只是要在牆上掛一個告示牌,都必須得到當局的批准,因為這個是受保護建築。
同樣的,黑白屋是保護建築,也受到同樣的約束。
黑白屋跟優質洋房有什麼不同?
100年前的黑白屋沒有空調,沒有熱水器,沒有各種各樣的電器,所以它整體的房屋布線跟現代的洋房的布局是差很遠。而且房子裡面也沒有壁櫥等等。
換句話說,選擇去租用這些房子來居住的人。他們要的並不是現代的那種非常舒適,非常方便的生活。他們要的是歷史感,是住在這種80年、100年房子的那種歷史感,以及當時留下來的原始風貌的感覺。
有這樣需求的人多不多?
其實是不多的,所以每年黑白洋房的市場需求並不高,供需不平衡,租金自然不會高到哪裡去。
如果真住進去當年這種殖民地時期的老房子,在房子內部可以做一些裝修,比如裝空調,裝熱水器等等,但是,房子結構和外觀不能有任何變動,例如,門窗不能改。
關鍵是,租約到期之後,所有的這些裝修都必須拆除,必須把這個黑白屋恢復到原樣還給政府。儘管黑白屋看起來很好看,但是由於有這樣那樣的約束,真正願意租用黑白屋來住宿的人並不多。
再說到黑白屋配備的大草坪,非常大,可以做什麼呢?或許有些人會建個游泳池。但是,將來退租時,得把游泳池填平
其實,這個大草坪最大的作用是——產生距離美。
住在這個洋房,是不會有旁邊的人來干擾的。鄰居離很遠,馬路離很遠,路人和城市的喧囂,一切的這些都離很遠。這些安寧,都是大草坪的距離產生的美。
有了這個距離,才可以很好地享受80年前、100年前新加坡還沒有高度城市化的那種感覺。
新加坡絕大多數的黑白屋都不是住宿用的
黑白屋在新加坡可能有500多棟,而且有一些是當年英軍的營房。這500多棟中絕大部分不是用來住宿的,而是作為文化用途、餐飲、教育等等。
比如說在東陵路使館區那一帶,中國大使館後面,有一塊地方叫登布西山(Dempsey Hill),那另外一邊還有一個鳳凰園(Phoenix park),那邊的黑白洋房就是用作為做餐飲、書店、畫廊等等。
最後,我們再回來說房租這件事。
有人說,部長們住的黑白洋房的年租金可能是1000多萬,那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呢?因為所謂的「房產分析機構」在計算年租金的時候,是拿同一個地段的現代優質洋房的占地面積和租金均價,簡單乘於這兩套黑白屋的占地面積,得出這兩套黑白屋的」市場租金「。
但是,它沒有考慮的是容積率。普通優質洋房的容積率和黑白屋的容積率差很遠。
算上大草坪,黑白洋房的占地面積可能是旁邊優質洋房的10倍,如果簡單按「占地面積乘於十倍」來計算,那麼,當然它的租金也是10倍。
當然這樣的算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維文和尚達曼這兩套房子租金是多少錢?將來國會調查之後肯定會公布,但是一定不會是像網上流傳的說一年1000多萬新幣。畢竟這樣算的話,兩年就能買一套了,還去租房子幹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