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面對3項蓄意傷人和一項提供假口供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其餘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與多動智障女在社媒聊天又借錢,被14歲小女友發現,青年竟和小女友串謀約智障女出來見面,再讓小女友對她拳打腳踢,一晚內打了她3輪。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20歲的被告面對3項蓄意傷人和一項提供假口供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兩項,其餘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由於其他涉案人未滿18歲,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診斷患多動症和智障
受害人是一名17歲的少女,她被診斷患多動症和智障。
調查揭露,被告今年4月6日在社媒找受害人聊天,隔天就稱岳父入院,向她借360元。
受害人答應,隔天在被告住家樓下與他會面,把錢交給他。
被告的小女友(14歲)知道被告和受害人聊天后感到不悅,被告也嫌受害人「粘人」,要給她個教訓,兩人便串謀約受害人出來,以便對她施暴。
借30元
4月14日,被告再次聯繫受害人借30元,兩人相約在被告的住家樓下見面。
兩人見面後,被告拿了錢就匆匆離開,小女友不久後就搭電梯到組屋底層,質問受害人,還告訴她被告和女友因她分手,接著開始對她拳打腳踢,一晚上打了她3輪。
受害人在事發3周後才求醫,身上已沒有瘀青腫塊,但頭頂有一處發紅。
受害人稱她後腦勺和雙腳仍感疼痛,容易忘記東西,還因疼痛難以入眠。
法官讓被告接受當地青年改造所評估,展期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