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20歲大馬青年為賺取高額「佣金」,來新充當詐騙集團跑腿,短短5日內多次跨境收取及轉交贓款,甚至利用受害者的支票盜領錢財,涉案金額逾28萬元,最終被判監3年又6個月。
被告是來自馬來西亞的洪偉俊(20歲,譯音),他面對6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和詐欺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兩項罪名。
案情顯示,2025年8月被告因負債纍纍,在社媒上看到一則標榜「高薪」的工作廣告後,決定鋌而走險。被告進一步詢問後,一名不明人士聲稱他只要每完成一次「任務」,就可賺取5000至6000元佣金,工作內容是按照指示收取及轉交現金。

在入境新加坡前,對方也預先匯款2000令吉給他,讓他在新山關卡附近預訂酒店作為據點。
調查顯示,被告在短短5日內至少7次按照指示,在新加坡不同地點向受害者收取現金或物品,再轉交給他人。這些受害者大多墜入假官員騙局。
2025年8月23日下午,被告在東海岸公園向一名54歲退休婦女收取裝有3萬5000元現金的塑料袋,之後前往宏茂橋一帶將塑料袋交給一名男子,才返回新山。
8月26日,他更冒充反詐騙部門警員,向一名62歲婦女騙取一本預先簽名的空白支票簿,並將其轉交給同夥。隔天,被告按指示持該支票簿到大華銀行,通過謊稱自己是事主侄兒,需提取學費的說辭欺騙銀行。在銀行人員通過電話核實交易時,受害人因受騙也虛假確認了這一說法,導致被告成功提走了12萬元現金。
之後,他再用另一張支票,在另一家分行提取8萬元,並交給同夥。
多次練習寫支票金額
調查顯示,被告早前多次練習填寫支票金額,以符合「要求」。
被告共通過支票提取了20萬元現金,另從6名受害者手中收取至少8萬9300元現金,至今相關款項均未追回。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完成首次「任務」後獲得1500令吉報酬,其中525令吉用於延長酒店住宿。
案情顯示,被告在開始「任務」前,被告知這份「工作」風險很低。對方還指示被告,若被警方抓獲,應該矢口否認罪行。
被告也獲指示,要著裝正式,儀容整潔,以免引起懷疑。為此,被告在2025年8月21日至25日期間多次前往新加坡的理髮店修剪頭髮,使自己看起來更加得體。
同時,他也被要求每天入境新加坡時都向同夥發送照片,以供核實。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稱,由於未能償還大耳窿債務,且其女友遭騷擾,被告才會誤入歧途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