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盧克曼將機上餐飲銷售所得拿去償還所欠的阿窿債務。(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酷航客艙乘務長在近兩年間將機上餐飲銷售所得的錢袋據為己有,366次挪用近4萬元現金,並將款項用於償還欠阿窿的債務,昨早被判坐牢七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盧克曼(31歲)面對兩項失信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發時,被告受僱於酷航,擔任客艙機組人員及事務長(Complex Leader),負責監督其他空乘人員、確保機上乘客安全,以及匯總機上售賣餐飲所得款項。
乘客以現金購買餐飲時,款項會放入指定的錢袋內;每趟航班結束後,乘務長須清點售出商品及銷售額,記錄在公司系統中,並須在48小時內將現金存入公司辦公室的保險箱。
根據案情,被告於2023年某次航班後遺失兩個錢袋,卻未向上司通報。擔心事情敗露,他隨後決定在每趟航班結束後,私自保留錢袋及袋內現金。當他發現上司並沒追究未存入現金一事後,便持續挪用機上餐飲銷售款項。
調查顯示,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間,被告總共在156趟航班中挪用公款總計1萬7807元。
自2024年4月至去年3月期間,被告又在210趟航班中,挪用2萬2053元現金,他將這筆錢拿去償還欠下阿窿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