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網絡指揮處聯合七大警署,從8月27日至9月9日在新加坡全島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254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他們疑與超過652起詐騙案有關聯,涉案總額逾750萬元。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網絡指揮處聯合七大警署,從8月27日至9月9日在新加坡全島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年齡介於15歲至79歲的151名男子和103名女子,因涉及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在協助警方調查。
他們相信涉及超過652起詐騙案,詐騙類型包括電子商務、釣魚、求職、冒充政府官員、投資及抽獎,涉案金額超過750萬元。
這些人目前在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調查。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長10年監禁,或最多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或最多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外,騙子或協助詐騙團伙招募者可面對最少6下、最多24下鞭刑。充當錢騾,給不法分子提供SIM卡和新加坡數碼個人身份(Singpass)資料進行詐騙,落網定罪後則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新加坡警方強調,嚴正看待任何涉嫌詐騙的行為,違法者將依法嚴懲。在設施限制框架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者,無論正接受調查並被評估為高風險,或已受到警告、被罰款、被控或被定罪,其銀行服務及手機線路使用均可能受到限制,防止他們繼續協助詐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