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傭偷走價值4萬元的金鍊。 (示意圖)
作者 新明日報
隔天就要回返印度尼西亞,女傭偷走僱主親人價值4萬元的金項鍊,轉交給男友要對方當掉,結果在僱主家人報警約1小時30分鐘後就被逮捕。
印尼籍被告努爾·哈亞蒂(31歲,Nur Hayati)承認一項偷竊的控狀,被判入獄四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的僱主是一名女子,她和姐妹(62歲)同住,受害者則是姐妹的准女婿(22歲)。
調查揭露,今年3月16日下午5時30分,受害者把價值4萬元的金鍊護身符放在未婚妻房間的電視機上。被告當時在家裡做家務,進入房後看到金鍊後順手牽羊。
被告隔天就要離開新加坡回印尼,因此聯繫男友(22歲),把金鍊交給對方保管,並稱金鍊是她的,要男友幫忙當掉。男友當時並不知道金鍊是被告偷來的。
被告僱主的姐妹在隔天凌晨3時23分報警,指准女婿掛在牆上的金鍊不見了,查看電眼發現當時女傭曾進入房間。警方在約1小時30分鐘後,逮捕被告,並從她男友處取回金鍊。
被告在3月18日被控上庭,還押至今。
她求情時稱是單親媽媽,還有兩個孩子在印尼要養,希望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