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當園丁月薪1500元,因錢不夠用,不僅破門行竊偷走1500元現金,還主動找上阿窿當跑腿。
目前無業的拉菲伊(43歲)面對六項控狀,包括一項破門行竊以及五項牴觸放貸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罪。他前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被判坐牢19個月,罰款3萬元,以及鞭兩下。
案情揭露,今年2月5日凌晨1時許,被告為錢煩惱,在裕廊入口路(Jurong Gateway Road)第130座組屋,潛入一間手機店偷竊,撬開店內的兩個收銀機,把共1500元現金拿走。
被告聯繫兒子,把其中250元給他,其餘的錢花在菸酒和食物上。
被告同月通過友人介紹,聯繫阿窿主動表示願意當跑腿。他在阿窿的指示下,五次到不同的欠債人住家進行騷擾。
被告於同月28日到警局自首,3月1日遭警方逮捕。
代表被告的律師為他求情時說,被告曾在新加坡藝術學院當園丁,月薪約1500元。案發當時,他天天為錢煩惱,所以才會犯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判被告坐牢19個月,罰款3萬元以及兩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