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傭採購日用品多次虛報高價,1年失信僱主超過3000元現金,被判坐牢6個星期。(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女傭採購日用品多次虛報高價,1年失信僱主超過3000元現金,被判坐牢6個星期。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帕斯夸爾(38歲)面對3項監守自盜的控狀,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了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2019年起為受害者工作,平常須要負責採購日用品。
被告出外購物時,受害者會給她100元現金;被告得將支出金額記在筆記本上,並附上相應的收據。
2021年3月9日至2022年5月16日,被告多次做記錄時虛報支付金額,並私自盜取其中的現金差額。2022年5月20日左右,受害者檢查筆記本時發現數額不對,於是質問被告。
經過核算,被告記錄的支出與附上的收據,相差3106元。被告承認盜取全部差額,並償還了365元。
被告求情時說,她對自己的過錯感到十分抱歉,並承諾以後都不會再犯,只希望能早日回到家人身邊。
控方指出,儘管被告所承認的控狀只有兩項,但實際上這些是綜合控狀,涉及多次犯罪行為;比起其他只犯案一次、但涉案金額相同的監守自盜罪犯,被告的罪責更重。
因此,控方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4個星期至6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