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六旬乩童跳「大爺伯」時指示14歲少女必須上乩童的武術課,結果進行課程時,乩童竟以很熱為由騙少女入房,隨之性侵她,逼迫少女滿足自己的性慾。乩童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63歲的被告面對兩項性侵罪和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被告案發時是名跳「大爺伯」的乩童,信徒都稱他「師父」。他在女友的組屋單位內設壇,兩人一同管理。
案發時14歲的受害人是他的信徒之一。

少女在事發8年後才鼓起勇氣報警。(示意圖)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由於被告否認罪行,案件進行審訊,法官昨日裁定他罪成,展期判刑。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於2013年的一次起乩後,「大爺伯」上身,指示受害人跟被告學武術。
所謂的「武術課」以一對一的方式,每周一兩次,一般在設壇的單位客廳進行。受害人稱,她才上了幾堂課,就遭被告性侵。
據她所述,有一次他們原本在客廳上課,但被告稱覺得熱,雖然受害人表示不熱,但被告仍堅持到有冷氣的主人房繼續上課。
入房後,被告開始對受害人毛手毛腳,並不斷強迫受害人做滿足他性慾之事,即便受害人不願,被告仍強迫她繼續,還試圖與她發生關係。
她稱感覺疼痛,雖然不知道是否真的和被告發生了關係,但她哭了,被告卻看起來很生氣。
威脅若告知他人 她的家人將出事
根據受害人的說法,被告侵犯她的整個過程超過一小時,而被告在她回家前,威脅她不能把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包括她的母親,否則家人會出事。
受害人因感到害怕,誰都不敢說,事後又害怕被「大爺伯」懲罰,因此繼續上課,直到2015年噩夢才結束。
法官昨日做出裁決前表示,被告口供前後不一,針對課程內容是否得保密這點的說法反反覆復。
受害者指被告稱與她發生關係,是為了避免她變成同性戀。
據受害人所述,被告在試圖與她發生性關係時曾說,只要這樣做「我(受害者)就不會再喜歡女的了」。
她也說,當她哭泣時,被告也問她:「你很委屈咩?」
受害人啞忍8年 終鼓起勇氣報警
受害人因擔心家人會出事,8年後才鼓起勇氣報警。
控方指,雖然受害人多次表明態度拒絕被告,覺得噁心作嘔等,但被告不加理會,繼續做他想做的事。
受害人最終於2021年1月23日報警。她解釋,一開始是因為被告說若她把事情告訴任何人,家人就會出事,所以她一直不敢說。後來,她又擔心若說出真相,別人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她稱,後來是因為姐姐說,報警能幫助其他有同樣遭遇的人,她才鼓起勇氣這麼做。
被告女友:我生病也不能留在家
被告稱從未和受害人在關上門的屋內獨處,但女友卻指被告授課時,連病了的她都不能留在家中休息。
根據被告所述,即便一對一授課,他家的大門都是敞開的,信徒可以自由進入,並非如受害人所述。
主控官卻指,被告曾說授課內容要保密,怕有心人士學了亂用。倘若他家門大開,又在門邊的桌子授課,陌生人經過都能聽到內容,所以被告的說法並無邏輯。
再來,被告同居女友也說,授課時即便是她都不能待在家中。她稱有一次她生病,想回家休息,被告都不讓她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