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在3年間多次性剝削、猥褻和性侵親生女兒,並在女兒拒絕他後,威脅要將兩人性關係告知女婿,女兒不甘受辱向母親告發,豈料男子被質問時竟口出狂言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40歲的新加坡男子,他面對13項包括性侵、擁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的控狀,前天承認其中4項。受害者是被告現年22歲的親生女兒,案發時13歲至16歲。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被告多次性侵自己的親生女兒。(示範照)
案情顯示,被告妻子在2017年中,發現受害者與前男友之間的簡訊,被告針對簡訊內容質問受害者,但話題隨後走偏,被告要受害者在他身上示範如何與男友親熱。
被告誘騙受害者與他接吻,過程中舌吻她。被告得逞後,行為變得更加大膽。他在2017年中至2020年9月間,多次非禮和性侵受害者,與她發生口交、性交和肛交,也逼受害著為他手淫。
被告會趁家人在晚上熟睡時,溜進受害者房間性侵她,他在干案時都沒有戴套。受害者曾寫信給被告,要求被告放過她,但被告沒有理會她的哀求。
被告知道受害者不喜歡口交,會答應給受害者額外零用錢,或准許她與朋友外出為獎勵,逼受害者就範,即使受害者結婚後,被告也不放過她。
2020年8月20日,已16歲的受害者在丈夫出門工作前和他上床。法庭文件沒有說名受害者幾時結婚。
受害者丈夫離開後,被告進入她的房間要和她歡好,為使被告停止,受害者無奈之下提出以另一種性行為予以替代,期望藉此結束被告當時的所為。
2020年8月31日,被告在晚間嘗試打開受害者房門,但發現她將房門鎖上。隔天,被告在廚房嘗試觸摸受害者臀部,但手卻被受害者推開。
被告為此不滿,恐嚇要把兩人的性關係告知給受害者的丈夫。受害者最後向母親告發被告的獸行。怎料,被告在被妻子質問時,口出狂言說:「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
由外婆帶大 小學才知身世
被告與妻子未婚先孕生下受害者,受害者由外婆帶大,以為外婆是親生母親,父母是哥哥和姐姐,直到上小學時看見報生紙才發現真相。
受害者於2003年出生,但被告與妻子在2009年才結婚。兩人婚後生下兩名兒子。
受害者從小由外婆帶大,外婆當時偽稱是她的母親,被告與妻子則偽稱是她的哥哥和姐姐。
受害者上小學時,無意間看見她的報生紙才得知真相。不過受害者沒有怨恨被告,反而與被告變得親近,會向被告透露心事,不料卻遭被告性侵。
妻子事後向被告提出離婚。
女婿報警抓岳父
受害者之後告訴丈夫,她曾遭被告強姦。丈夫隨即報警,被告當天自首後被警方逮捕。
被告在2021年被控時,面對14項控狀,包括一項強姦罪和一項加重強姦罪。
控方曾向他提出認罪協商,但他在最初接受後又改變主意,表示要進行審訊。
最終,強姦控狀被改為對未成年人進行剝削性性侵的指控,而一項非禮的指控則被撤銷。
被告前天認罪,案件展期下判。
控方求監18年至19年半 鞭16下
控方指被告毫無悔意,受害者在一封寫給被告的信中提到:「你把我的心撕成幾百萬片…」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沒有悔意,被妻子質問時還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根據醫生觀察,被告似乎將自己的性需求放在首位,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
控方也說,被告的罪行導致受害者感到憤怒,認為自己遭到背叛,她幾次有自殘的衝動,但因有丈夫的支持和陪伴,最終打消念頭。
受害者在一封寫給被告的信中提到:「你把我的心撕成幾百萬片……我好心痛,你不是真正地關心或愛我……你每次說謊,說你會停止,但每次都沒有。你以為我沒有感受嗎?我不希望我的女兒也受到這樣的折磨。」
控方指被告身為受害者的親生父親,沒有盡好保護孩子的責任,反而性誘和性剝削受害者,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8至19年半,鞭打16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