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到工作,大部分新加坡人都希望能與生活取得良好平衡,如果遇到要求把時間「奉獻」給公司的僱主,一些員工甚至會選擇辭職不幹,再多錢也免談。
有趣的是,也曾有數據指新加坡人「上班一條龍」過於拚命,久而久之搞得身體累壞了。
殊不知,新加坡還有一群人的工作模式非常極端:
他們一天打兩份工,往往都是在老闆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身兼多職」。
疫情期間,當美國經濟受到重擊時,出現了一個形容有多過一份工作的上班族的用語,這些人被稱為「過度就業」(overemployed),並泛指白領員工。
今年1月,新加坡人力部數據曾顯示,本地就業人口中在2022年有3.1%以兼職或全職形式從事多項工作。2021年的3.5%則是10年來的新高。
去年9月,人力部長陳詩龍在國會上以書面答覆議員詢問時則透露,有5萬3200名新加坡人從事兩份或以上的工作,包括全職及兼職工作,其中約半數從每份工作領取的平均月薪少過1500新元。

有5萬3200名新加坡人從事兩份或以上的工作,包括全職及兼職工作。(海峽時報)因財務壓力多打一份工,也有人利用WFH優勢
蟻粉可能會心想,自己打一份工作都已經忙得不可開交,這些人怎麼會有時間從事第二份工作?
綜合本地媒體引述的案例,背後只有一個推動力:為了賺更多錢。
一些人想要有更多錢入袋,不是為了滿足什麼物質上的需求,而是生活中面對的某些財務壓力,情勢所逼下才讓他們「鋌而走險」,在職場上尋找多一條出路。
接受《海峽時報》訪問的一名過度就業族X小姐,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30多歲的她是一名教師,每個月領取約3000新元的工資,但自2020年起,她也在一家補習中心擔任全職補習老師。
她在家中是唯一能賺錢養家的人,除了要養孩子,也需要另一份全職工作的薪水,來支付父母的醫療及看護人開銷。
她說:
「他們每個月的醫藥費就要好幾百元……3000元根本就不足夠。」

一些人想要有更多錢入袋,不是為了滿足什麼物質上的需求,而是生活中面對的某些財務壓力,才會在職場上尋找多一條出路。(海峽時報)
目前,她的補習老師工作給予她大部分的收入,課程都是在線上進行,一周也需工作五天。
她每天早上6點45分先到學校上課,如果沒有負責課外活動,下午2點半就下班。接著,她就繼續在線上教補習至晚上9點,之後花一小時陪陪孩子和父母,11點前準時上床睡覺。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員工之所以能兼顧兩份工作,也因疫後時代不少企業仍提供靈活工作安排,准許員工繼續居家辦公。
25歲的G小姐,從2021年開始打兩份客服工作,一家公司是網購平台,另一家是電話公司,雙雙都能遠程辦公。她這麼做,是為了支付大學兼職課程的學費。
「我打算全額付清學費,不想為了上大學而向銀行貸款。做兩份工作能讓我有能力做到,將來考獲學位後,也能找到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
雖然新加坡沒有相關數據,但據《彭博社》報道,去年一項針對1250名美國員工的調查顯示,69%擁有遠程或混合工作安排的員工正在從事多項工作。15%的遠程工作人士,則至少有兩份全職工作。

新加坡職業展。(海峽時報)
弔詭的是,加倍付出未必等同於收穫更大。
有數據發現,身兼多份工作的美國員工,平均年總收入為5萬4000美元(約7萬2100新元);反之,只有一份穩定工作者,平均年總收入為6萬3000美元(約8萬4110新元)。
多打一份工有助於轉換跑道?
關鍵是,在新加坡當「過度就業族」,是否屬違法行為?
新加坡沒有法律規定員工不能從事第二份工作,多數僱主或人事部,不是被蒙在鼓裡、就是難以糾出有哪些員工這麼做。
本地疫情暴發不久後,新加坡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簡稱TAFEP)曾在2020年5月發表公告說,如果員工的工時受影響,僱主應支持他們從事第二份全職或兼職工作,彌補收入損失,減低冠病疫情對生計的衝擊。
2020年9月,碧山——大巴窯集選區議員鍾奇雄也在國會上提出,在遵守「保障員工免於過度勞累、規範潛在利益衝突」的勞工法規下,應允許員工打兩份工作,以獲取更好的工作保障。
他認為,員工在同一家公司身兼另一個職務,或同時受僱於另一家公司,過程中可學習並應用新的技能。
他補充說,這樣一來,員工能培養更廣泛的技能,必要時需在短時間內轉換職業跑道,也有更大的靈活性。

大部分僱傭合同里都會有明文規定,禁止員工打第二份全職工。(海峽時報)
然而,大部分僱傭合同里都會有明文規定,禁止員工打第二份全職工,如果被抓到可能得面對紀律處分,嚴重的話會被開除。
也有律師提醒,那些打兩份工的員工,應避免任何的利益衝突,比如不應為僱主的競爭對手工作,否則這絕對可作為解僱涉事員工的理由。
除了是否會違反公司利益,選擇多打一份工作的員工,最關鍵的不外是:
要兼顧兩份工作的工作量,還得妥善安排時間,在兩份工作中多做到盡善盡美,滿足兩邊僱主的要求,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想當左右逢源的「夾心餅」,也必須有「夾心陷」的抗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