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億元洗錢案 兩銀行關係經理和一司機將被控

2024/08/16   •   2108閱
多名銀行關係經理及前私人司機因涉及30億元洗錢案被控。案件涉及偽造文件、洗錢、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警方已逮捕並起獲大量資產,並對涉案人員實施驅逐出境。了解更多關於該洗錢案的詳情。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49/17494590.avif

涉及30億元洗錢案的兩名前銀行關係經理以及一名前私人司機周四(15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警方前天(14日)發布的文告,蘇寶林和王水明的26歲銀行關係經理,以及林寶英的35歲銀行關係經理將被控。

另一人則曾是目前被通緝的蘇炳海的私人司機。

涉教唆蘇寶林以偽造文件欺騙銀行

受僱於本地一家外國銀行的26歲中國籍男子被指在2020年12月左右,教唆蘇寶林以偽造的貸款協議欺騙另一家銀行他的存款來源。

他也被指在2020年12月15日代蘇寶林收取48萬1678元的現金,但無法合理交代這筆錢的來源。

此外,他被指在2021年4月19日至25日之間,偽造一份貸款文件,欺騙自己所受僱於的銀行王水明的資金來源,助王水明在2021年3月29日存入99萬9980元。

他因此將被控十項控狀,包括偽造文件、洗錢、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向移民與關卡局提供假信息的罪名。

同樣受僱於本地一家外國銀行的35歲中國籍男子則被指接收林寶英提供的偽造稅務文件,並上交給銀行,協助她在瑞士開設戶頭,因此將被控一項控狀。

協助蘇炳海處置四輛車

41歲的新加坡籍男子則曾是蘇炳海的私人司機;蘇炳海是已經離境的17名涉案人士之一。

他被指向警方謊稱蘇炳海沒有托他保管任何財物,並協助蘇炳海處置四輛車,因此將被控兩項控狀。

警方去年8月15日展開全島行動,逮捕蘇文強、蘇海金、王水明、蘇寶林、張瑞金、王寶森、陳清遠、林寶英、蘇劍鋒和王德海十人。

他們在今年4月2日至6月10日之間,陸續被判監禁13至17個月不等,刑滿出獄之後在5月6日至7月26日之間被驅逐出境,禁止再次入境。

這十人共有總值超過10億2527萬元的資產被起獲或凍結,相等於超過92%的9億4450萬元在他們被定罪後被充公。

涉案的另外20億元,據悉都屬於已經離境的17名涉案人士,包括蘇炳海、蘇福香、蘇永燦、王火強、王水挺和王斌剛等。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