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3歲中國籍女子張某在探訪准證過期後,非法滯留新加坡近14年,日前主動自首並被控上法庭。11月13日,被告在國家法院通過視訊認罪,最終被判處六個月監禁,並處罰款2000新幣以代替鞭刑。由於被告未能繳納罰款,法院裁定以額外四天監禁替代。
根據案情,張某於2011年9月5日抵達新加坡,最初獲得30天探訪准證,後獲准延長至同年11月4日。然而,准證到期後,她既未離境,也未申請延長居留,從2011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自首之日止,非法滯留時間長達13年11個月17天。

張某在求情時表示,她因身體欠佳,包括手腳無力和高膽固醇等健康問題,希望回國接受治療,並強調此次是主動自首。控方指出,被告非法居留時間極長,情節嚴重,建議判處六個月監禁及罰款2000新幣。法官在判決中採納了控方意見。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重申,對逾期居留行為持零容忍態度,並提醒僱主和屋主在僱傭或出租房屋前,務必履行盡職調查義務,核實潛在雇員或租客的身份證件及准證有效性。公眾如發現可疑情況,應通過政府官方渠道向移民局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