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針對人工智慧 發布使用個人數據的指導原則

示意圖。(圖:Unsplash)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昨天(1日)發布在人工智慧推薦和決策系統中使用個人數據的指導原則。
通訊及新聞部長楊莉明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部門開支預算時宣布這個消息。她也表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接下來將考慮針對使用個人數據來訓練生成式人工智慧系統,提供指引。
昨天(1日)公布的新指導原則旨在讓業者清楚哪類情況是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允許業者無需重新徵求同意就能使用消費者的個人數據,用於可信的人工智慧創新項目。這將為企業節省時間和金錢,同時幫助業者獲得更多用於人工智慧創新的數據。
指導原則也闡明開發人工智慧應用程式的第三方業者應如何保護客戶提供用來開發系統的個人數據,以及他們如何支持客戶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令》部署人工智慧系統。
與此同時,消費者能獲得保證,也就是人工智慧系統會依據法令規定的義務,妥當使用他們的個人數據,例如鼓勵業者在徵求消費者同意讓他們使用個人數據時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