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有東歐女郎涉嫌在駁船碼頭酒吧非法打工,誘男顧客付100元購買瑪格麗特雞尾酒,以「換取」跟她們聊天時間。
儘管當局持續打擊全島娛樂場所的違法活動,近期駁船碼頭一帶酒吧仍被發現有外國女郎非法打工,引起了廣泛關注。
據《海峽星期天刊》報道,這些外國女郎大多來自東歐國家,如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和白羅斯。記者日前連續四天走訪了沙球勞路(Circular Road)的一家酒吧,就發現了有外國女郎在酒吧外「上班」。

多名東歐女郎穿著性感,坐在駁船碼頭一家酒吧外。(海峽時報)
據觀察,這些女郎通常會讓男顧客付100元購買一杯瑪格麗塔雞尾酒,客人在喝完飲料前,可與她們聊天共度歡樂時光,酒錢則是直接交給酒吧員工。據了解,這種安排有時也會涉及提供性服務。
據報道,這是附近唯一一家有東歐女郎出沒的娛樂場所,每晚有15名女郎穿著緊身衣服、化著濃妝,聚集在酒吧外。每當雨天時,就算酒吧里的客人很少,女郎也會在酒吧外坐上幾個小時,貌似在等待客人上門,但當有警車駛過時,她們就會快速回到酒吧內。
3月6日,海峽記者觀察到有兩名顧客在接近午夜時分進入酒吧,坐在外面的三名白人女郎見狀,立即尾隨他們。
一名自稱是酒吧主管的男子說,他們的顧客主要包括洋漢和在駁船碼頭一帶工作的民眾。
他最初否認這些女郎在酒吧工作,稱她們大多是客人。但他之後又補充道:「據我了解,只要她們有工作準證,就可以(在酒吧)工作。」
然後他又稱,將與運營團隊核實這些持旅遊簽證的女郎是否有在酒吧工作。
根據法令,外國人在新加坡工作,必須持有有效的工作準證,商家雇用沒有有效工作準證的外國人可能面臨高達三萬元的罰款,長達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外,在新加坡經營KTV和夜總會必須持有娛樂准證,持牌人也須確保顧客和其他人不違法,包括不牴觸賣淫相關法律。截至2024年3月,全島約有1300家持牌的公共娛樂場。
女郎年僅二三十歲
一周「工作」6天
有些女郎年齡22歲,她們一周「工作」6天,分住在烏節和芽籠公寓。
《新明日報》記者周日早走訪上述酒吧,附近商家透露它原本是一家KTV酒吧,五個月前轉型後,便有較多洋漢光顧。
有商家指,上述的東歐女郎有的看起來很年輕,年僅二三十歲,但表示不知道對方是否非法工作。
《海峽星期天刊》也指,這些女郎每周工作六天,從晚上8時開工,一直「上班」到凌晨3時許酒吧打烊。她們分別住在兩個不同的公寓單位里,一個單位位於豪傑大廈(Orchard Towers),另一個在芽籠。
女郎們也透露,有一名女老闆在「 管理」 她們,但她們拒絕透露其身份,她們此前曾在豪傑大廈的另一家酒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