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9月7日),一名42歲的緬甸男子Maung Maung Aung Soe Thu(中譯:貌貌昂梭杜)起訴新加坡公用事業局(PUB),因自己在騎車時卡在排水渠摔傷嚴重,他要求公用事業局賠償57.8萬新幣。
9月6日,貌貌昂梭杜一瘸一拐地出現在法庭上,他認為公用事業局沒有確保道路道路安全,也違反了提醒大眾注意的義務。

這次事故發生在去年1月16日下午,貌貌昂梭杜在樟宜海岸步道騎車的過程中,自行車前輪突然卡進路邊排水口的格柵中,導致貌貌昂梭杜摔倒在地面,失去意識,後他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
該事故導致他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臉部骨折、脊椎創傷和腦出血。

(圖源npark.gov.sg,圖為樟宜海岸徑周邊)
貌貌昂梭杜認為這是因為新加坡的排水口縫隙與道路平行,所以才會造成事故。

(圖源sg.bike,圖為樟宜海岸徑周邊)
然而,公用事業局表示他們對此事並不負責,卡住他車輪的排水口縫隙只有3厘米寬,並且因為騎自行車的人因涉及排水溝格柵的事故而遭受中度至重度傷害的機率為每年0.00001%。
所以如果這被認定對這起事故負有責任,那麼公用事業局需要檢查和更換超過一百萬個格柵。而且,貌貌昂梭杜應該在公園連道騎車,而不是步道。

(圖源Facebook :@SG Road Vigilante)
法庭上,雙方達成和解訴訟。
貌貌昂梭杜表示自己在受傷後無法工作,接下來將會返回緬甸接受康復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