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表示,林鼎將可能面對更多的欺騙及失信罪名,商業事務局表示需要兩個月的時間調查。(取自早報網)
涉嫌失信客戶3萬元(新幣,下同)和解金、騷擾前職員以及3個月內66次無照執業,律師林鼎昨早被控;控方表示林鼎可能面對更多欺騙及失信的罪名,警方仍在調查中。
任職於Carson Law Chambers律師事務所的林鼎(57歲)面對5項控狀,包括一項嚴重失信罪、一項非法盯梢罪,以及3項違反律師操守、觸犯律師專業法令(Legal Profession Act)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2019年11月,私吞了一名客戶在車禍民事訴訟中所獲得的3萬元和解金。
林鼎也被指在2020年盯梢一名在他任職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女職員。
除此之外,他也被指在2021年4月1日至6月9日之間,66次在沒有律師執照的情況下執業。
林鼎昨早在國家法院面控。
案展7月6日審前會議
控方表示,林鼎將可能面對更多的欺騙及失信罪名,但商業事務局表示需要兩個月的時間調查。林鼎聘請了代表律師,律師不反對控方的申請,法官將案件展期至7月6日進行審前會議。
嚴重失信若罪成,被告將面對長達20年監禁,並將可被額外被罰款。
非法盯梢若罪成,被告將可被判坐牢長達12個月,或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兼施。
觸犯律師專業法令若罪成,被告將面對長達6個月監禁,或罰款不超過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