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宅管理費上升的情況近期引起關注,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表示,發展商在制定新私宅項目的管理費時必須獲得建設局的批准。
李智陞星期二(1月9日)通過國會書面答覆國會議員楊益財(拉丁馬士區)有關私宅管理費的提問時,做出上述表示。
李智陞指出,本地私宅項目的規模、單位組合和類型,以及設施各有不同,因此各項目為基本服務制定的管理費也不相同。發展商一般上會根據新項目的預估管理費制定收費。它們必須在收取管理費之前,向建築總監尋求批准。發展商通常會在把分契單位交付給買家之前這麼做。
去年底,位於牛乳場路一帶的新落成私宅項目岱莉軒(Dairy Farm Residences)捲入管理費糾紛,居民還未搬入之前,就被告知管理費比原先推銷價格多出一倍。發展商聯合工程(United Engineers)後來調低管理費,從原本的700多元至800多元,減至427元至513元,下調幅度多達40%。
發展商解釋說,之前的管理費是在項目取得TOP之前或正要取得TOP時由顧問預估的。它在招標過程中爭取更低的保安、清潔和管理代理服務的合同價格,因此修訂了費用。
李智陞在書面答覆中說:「在批准管理費之前,建設局會確認這些費用與私宅範圍內對共用設施的維修和管理有關,並且會查看價格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服務供應商的報價證明。」
這些屬於分層地契的私宅項目發展商,必須在召開第一次常年大會之後,把包括管理基金在內的所有管理權轉交給管理公司。在私宅常年大會中,單位屋主可集體決定所需的服務,以及檢討是否需要調整收費。
因不同成本上升 新項目管理費比疫情前平均增40%至50%
市場人士指出,由於人力、材料和利率成本上升,新項目的管理費比疫情前平均增加40%至50%。按目前的新私宅市場來看,位於高檔項目的三臥房單位,管理費平均每月1000多元;位於市區邊緣的同類房型平均為500多元;大眾化私宅的管理費則介於300元至400元之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