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起獲的假員工證。(《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因涉嫌替犯罪團伙收取受害者財物和參與冒充政府官員騙局,一名38歲大馬籍男子被捕,於昨日被控上法庭。他也是兩天內第二名因類似罪名落網的外國人。
《8視界新聞網》報導,新加坡警方前天發布文告時說,他們是在周三(4日)接獲一名受害者的通報。
這名受害女子稱,一名自稱滙豐銀行職員的身份不明者來電,說她的信用卡被盜用。女子否認持有滙豐銀行信用卡,但對方接著將電話轉接給一名「商業事務局」人員,這名「官員」續稱受害者涉嫌洗錢案。
而為證明清白,對方要求受害者需配合調查,包括從銀行取出匯給她的1萬5000新元,並在大興當(Maxi-Cash)購買黃金。
受害者之後一共購買了價值超過13萬新元的黃金,並依指示將黃金放在她停靠在文慶路上段附近一個停車場的汽車副駕駛座位上。
她過後被指示離開現場,只留下黃金「誘使」騙子干案。

新加坡警方起獲的偽造文件。(圖:8視界新聞)
10分鍾後,受害者再接獲通知,指騙子已被捕,黃金已被轉移到後車廂,受害者需前往警察廣東民大廈同調查人員會面。
受害者按照指示到了警察廣東民大廈,卻發現那裡沒有跟她約好見面的人,理應藏在後車廂的黃金也不翼而飛,她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
經深入後續調查,商業事務局人員順利鎖定嫌犯身份,並於周五在兀蘭一帶將38歲男子逮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嫌犯受身份不明者指使,向受害者收取文件、貴重物品和現金,並將財物轉交給另一名身份不明者。
當局也起獲偽造的員工證和文件,相信是嫌犯用來欺騙受害者的。
男子將在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罪名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長十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