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身在海外、未持有有效再入境准證的本地永久居民未來能在180天內申請新准證 (29/09/2025)
從12月1日起,身在海外、未持有有效再入境准證的本地永久居民將能在180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再入境准證。
從12月1日起,身在海外、未持有有效再入境准證(Re-Entry Permit)的本地永久居民將能在180天的寬限期內,申請新的再入境准證。
如果沒有在寬限期內完成申請,就會自動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內政部發文告說,從12月1日起,移民與關卡局將更改永久居民的再入境准證申請流程。這項調整是移民局逐步落實2023年9月國會通過的《移民修正法令》的一部分。
文告指出,外籍人士成為我國永久居民時,會獲得入境准證入境並留在新加坡,以及再入境准證,以便在短暫離境後,能夠重新入境我國。
目前,身在海外、沒有有效再入境准證的永久居民,會被移民局視為已立即喪失永久居民身份。外籍人士可以在再入境准證過期後的一個月內,申請新准證,一旦獲得批准,就能恢復永久居民身份。儘管如此,當局會酌情處理一些特殊個案,比如在海外住院而無法在期限內完成申請。不過,在喪失永久居民身份和恢復身份期間,他們將無法享有相關福利。
根據內政部的文告,申請流程從12月1日調整後,身在海外、再入境准證失效的外籍人士將享有180天的寬限期提出申請,期間也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申請不獲批准,則會在申請被拒的隔天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沒有在寬限期內提出申請,就會在寬限期結束後自動失去永久居民身份。這個規定適用於身在海外或已返回新加坡的外籍人士。
值得注意的是,在寬限期之後申請仍在處理中的外籍人士,仍能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他們如果符合移民局的入境評估標準,也可以在180天的寬限期內入境我國。當局將向他們發出適用於永久居民的一次性入境通行證。
這些調整意味著,如果永久居民錯過180天的寬限期,將無法再通過申請再入境准證的方式來恢復永久居留權,而是必須提交新的永久居民申請。
當局鼓勵所有永久居民在出國前及時更新再入境准證,以避免身份失效的風險。
與此同時,移民局也會更新所有永久居民的入境准證條件。當局將在12月1日在官方網站公布詳情。























